毕业之后,拼命凑钱,终于开了家早餐店,每天便在店里看着那些形形色色的客人。
他也总是那身打扮,很想孔乙己。
一如既往的,他穿着那件有些破旧的黑色夹克,衣服上有许多皱褶,袖口几乎被磨破,或与他是个工人。一条蓝色的裤子,裤脚有些许泥浆沾在上面,一双军绿色的胶鞋,沾满黄泥,接口已出现裂痕,她的手上全是老茧,也许由于天气太冷手上已有裂痕,有些还冒着血珠,指甲里有隐约可见的黑泥。大家都不太愿意接近他。他的头发很粗,白发很多,像胡乱生长的树一样脏乱不堪。从他的脸上不难看出他是个饱经沧桑的人。
他每次到店里总是会点店里最便宜的食物,他也总是吃得很慢,并且时不时看看窗外,有些时候他也会杯橙汁,在店里坐一天,一直望着窗外,直到小店打烊,他走时会不好意思对我笑笑。他付钱的时候总会紧紧盯着那几张皱巴巴的钱,甚至有些时候会出现成堆的角票的,我很好奇,为什么没有钱还来小店吃饭。
今天唯一的不同,他拎着一瓶啤酒,轻轻地,缓慢的,坐到那个他常坐的位置,小店里没有开瓶器,他便拿着一根筷子抵在瓶盖下面,虎口坐支点,轻轻一撬,瓶盖就开了,很熟练。些许是很久没喝酒了,一下子就猛喝了半瓶,似乎很满意,又继续盯着窗外,眼里全是空寂,思念……
直到有一天,客人正在吃饭,店门口跑进一个光鲜亮丽的男子,提着一个名牌公文包,坐在客的对面,不一会,男子便对客人发起起来:“你这个老不死的,都让你不要进城给我丢脸,你还来干吗……”客人抿着嘴,紧紧盯着男子眼里满是失望与痛心,不久男子疾步走出店里留下客人沉默,我上前安慰,却得知了一个故事。
男子是在客人在路边捡到的,客人又当爹又当妈,把男子拉扯大供他上大学,男子毕业后很有出息,娶了个有钱人家大小姐,有了钱便忘了爹,男子便嫌客人给他丢脸,不接客人进城,也不回家见客人,客人实在是想男子便偷偷跑到城里找他,却不敢直接见男子,只能坐在小店那个位置下看,而那个位置对着的便是男子的办公室……
客人走后,我突然意识到,他,原来是个父亲。
客人从那天走后,在也未来过,听说是在进城时被车撞了,而男子知道自己是被客人捡的时候,在客人的葬礼嚎啕大哭,痛骂自己。
人真的是一种奇怪的生物,每次都是失去后才后悔,想珍惜……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国张中学初三:王牧丹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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