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觉得自己很幸运,没有用心写的文却可以占据一个杂志的小版块。也一直都觉得自己有写作方面的天赋,当然,如果不谈起3年级的我,那当真的是一帆风顺。
那时不会写作文,不知道用了多少词语来拼凑一篇文章,令它饱满有深度。后来沦落到母亲写,我抄到本子上交给老师。作文给我的感觉,就像数学那般枯燥无味。什么时候开始想要写好作文的呢?
如今时间久远,我已经记不得了,可是我却记得当年,我在网上随手抄的一篇文章时,老师给全班同学朗诵的景象。那时因为不是自己写的而不安好久,毕竟人生第一作文被称赞,竟是以那样的方式。后来我渐渐喜欢上了看书,写作文对我来说,已经没有多大难度,洋洋洒洒几千字也是常有的事。记得每次和新的朋友聊天时,他们总是一脸我全懂的表情,说我喜欢古风。可比起那些古色古香的小玩意,我更喜欢浓墨重彩的青春。青春应该涵盖了所以我喜欢的词汇:中二、花季、原谅……“人不中二枉少年”喜欢看着学校那群中二的人追逐嬉戏,荷尔蒙躁动时喜欢过那么一两个人。为了朋友大放厥词,总是一枪孤勇要做最好,被伤害了不会忍耐,为了梦想发奋努力,偶尔做点白日梦陶冶情操……我想很多少女,总是希望自己第一次喜欢的人,会穿着白衣进入你的青春,会笑着抚慰你的的伤痛,握着你的手一直前行。当然,如果他只对你温柔对别的女生冰冷好了,如果他偶尔会对伤害你的人腹黑就更好了。可是我们要知道,世界上没有这么好的人,如果有,又怎会爱上这样的你?我一直都庆幸自己还年轻,即使这个年龄段是注定要经历世界多风雨的侵袭,我也会笑着拥抱那些挫折。因为我知道,人生就这几年花一般的年纪。我也知道多年以后,白衣飘飘的少年也会远离我的生命。随之一起远离的,还有白衣飘飘的我们。
初一: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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