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亲爱的同学们一致认为,对异性的好感就是喜欢,其实不然。在稚气未脱的时代,幸福就是能手牵手去买冰淇淋;在懵懵懂懂的小学时代,幸福就是能多看对方一眼;在走进青春的初中时代,幸福就是能对对方说出一句:“我宣你,”;在走入社会的高中时代,幸福就是能在校园里手牵手漫步;在自由散漫的大学时代,幸福就是你能安慰我的一切,包容我的一切;待到在社会立足,幸福只是能够简简单单成个家,有自己的孩子,有自己曾经的回忆,想想还能乐开花。
我在初中,也曾对一位长得不错,看起来很有亲切感的学长有过好感,,刚开始以为是喜欢,羞涩不已,见到他就开心的无地自容,好像在他的世界里,我真的太渺小了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我迫使自己去忘记他,才发现,我对他不是喜欢,只是好感而已。
我曾想过,为什么我在当初没有珍惜这份懵懵懂懂的“喜欢”?非要等到明白了才来后悔,再见他时,心里已没有了那份小鹿乱撞的感觉,取而代之的只是一种态度,逃避现实的态度。
我曾经以为的喜欢,竟然只是一种好感而已,因为什么?我把他当成一个大哥哥看待?我不敢相信,也不想去相信,我将近九个月的“喜欢,”竟在顷刻间付诸东流。
有一个同学,她对许多人有好感,其中大多数都是男生,但当我们瞎起哄时,她却只微微一笑,不做解释,用她的话说;“不是喜欢就不是喜欢,没有那么多理由,”大家的好感……真的只是好感么?……真的不是喜欢么?嗯,这是一个事实,一个再也无法否认的事实。
初一:冷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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