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狄浦斯王》是索福克勒斯的创作,故事本身就有一个悲剧性的开始,在这个科学理性和商业理性压倒神权与命运之敬畏的现代社会,在人们无数次以“没有预见其结果”或“未曾明了其缘由”作为开脱自身错误的借口之时,俄狄浦斯式的崇高更显得弥足珍贵。
鲁迅先生有言,“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古语则有云,“不知者无罪”。秉持着这两种观点来读索福克勒斯悲剧《俄狄浦斯王》,便对俄狄浦斯产生了一种浅陋而矛盾的解读:一方面,他是勇于挑战命运的强者;另一方面,他又是无辜受害的弱者。然而真正细究索福克勒斯的用意,却会产生另一种解读:“无知”本身,恰恰就是罪过所在;也正是因此,悲剧恰恰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呈现给人看。
俄狄浦斯因为解答了斯芬克斯之谜,给出了“人”的答案,一度解救忒拜城邦;然而因为未能明晰“自己”的身世,因一时血性杀死生身父亲,又不加辨识轻易迎娶了亲生母亲,所以最终将忒拜城推向“麦穗枯萎”、“牛得瘟疫”、“妇人流产”这般生命湮灭的绝望境地,可见确是一位罪人,而罪恶的根源,就在于他对于自身的无知。
那么悲剧中“人生有价值的东西”究竟在哪里呢?说是俄狄浦斯所代表的人类大体对于命运的顽强抗争,可能并不准确。我认为,其价值所在,一是正义的最终胜利,二是对于罪责的主动揽承。
无论是不是神明的肆意安排,毕竟是俄狄浦斯弑父又弑君、僭越了父权与王权、淆乱了维持城邦生活的人伦秩序、犯下了不可原谅的重罪。因此神明置俄狄浦斯于失丧亲人、黯淡双眼、流放他乡的悲苦境地,而对忒拜这座罪恶之城降下瘟疫,如同旧约中上帝降下洪水灭绝被罪恶之血污染的一切生灵。可以说,治罪本身即是为了扬善,苦难本身就是“正义”得以彰显。由此悲剧教化观众去认清自身,警示观众远离罪恶,并以罪恶自身的毁灭给人以欣慰与安然之感,正如黑格尔所说,悲剧的快感来自于“永恒正义的胜利”。
更重要的是,“罪大恶极”的俄狄浦斯同时也有着英雄的闪光。一旦他洞悉了事实的真相,便不加犹疑地刺瞎双眼,自我流放。他说:“是阿波罗使这些凶恶的,凶恶的灾难实现的;但是刺瞎了这两只眼睛的不是别人的手,而是我自己的”(见于退场,约第1330行),明知自己也是命运的玩偶,神明操纵了他作恶的双手,但是对于罪责的惩戒,却是他自己主动施行的。他当然可以以一句“我不知道”来自我开脱、来苟延残喘、来置瘟疫中的忒拜于不顾,但是他选择了承担。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是真正自由的(又不免使人联想到后世康德所谓“自由意志”),他自由地选择了负担罪责,用无边的黑暗和漫长的流落来赎罪。
在今天,在这个科学理性和商业理性压倒神权与命运之敬畏的现代社会,在人们无数次以“没有预见其结果”或“未曾明了其缘由”作为开脱自身错误的借口之时,俄狄浦斯式的崇高更显得弥足珍贵。至于弗洛伊德以“俄狄浦斯情结”来解释弑父恋母的暴行,用“力比多”置换掉“原罪”,最终为俄狄浦斯和人类的罪恶免责,不正是将这部悲剧最具价值的思考抹煞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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