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娟这件事情诞生之后,以前一直鲜为经传的追星疯狂事件很多都在网上一下子全跳出来,看后着实让我非常吃惊,他们的行为,在常人的眼光里都是不理智的,而杨丽娟的例子,就像把疯狂追星的行为作一次检阅,让所有人见识一下追星危害的一面。
杨丽娟极度痴迷刘德华,还早将他当成是“一家人”,从父母的强烈反对,到父母不得不跟女儿一起疯狂追星,还弄成债台高筑,到现在,为让女儿能再见到刘德华一面,老父以死成全,遗书还要把刘德华骂了个透,将导致他们家破人亡的罪行全赖在他身上,敢说自己不是追星,不是崇拜偶像,实在是可笑可悲。
当然,崇拜偶像不是这个样子,像杨丽娟一家的行为,是盲目痴迷,与偶像见面真的有这么紧要吗,竟然令自己家破人亡,如果偶像是以故名人,下一步要不要自杀去追寻他的灵魂?我觉得现在的年轻人追星都是看哪个帅哪个漂亮就把头栽过去,渐渐地将他当成自己的爱人,然后又追随到有他出现的地方,若见不了就恨他无情,骂他没良心“爱侣”也不见见,不就是坐在舞台下某处嘛,走过来不费多少力气,天南地北我也追随你啊。愚蠢的追星族早以把自己活在一个跟明星一起生活的幻想空间里,在大街小巷里发现一些有关明星的蛛丝马迹宁愿饭也不吃,觉也不睡地追寻到底。平时,万一有人在自己面前说那个明星的坏话,不跟那个人打架也得反脸,哪怕是自己最要好的朋友。真不明白追星们他们的思想,明星充其量只是影视娱乐的工作人员而已,明星的魅力是影视公司打造出来的,现在中跟普通人没什么分别,而且明星对社会的贡献比不是那些科学家和学者,崇拜明星实在无聊之极。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个报道,有些人为了警示年轻人别要盲目追星,在公众场合把刘德华的海报、专辑CD等等当场销毁。这种方法根本起不了作用,问题是出在追星者身上,跟明星没大关系,别说销毁珍藏版的刘德华CD,就算灭了刘德华也不能改变追星者的心态,有时候更是变本加厉。我认为,崇拜偶像四个字已经有点盲目的意思了,欣赏偶像才是理性的爱慕,要喜欢明星,就别喜欢他们样子,要喜欢他们才华,喜欢他们的美德。更要理智地与明星保持距离,因为星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当走近的时候,星就没可能比远看的时候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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