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自己必须这么说。因为我们两个,给予了彼此都很不错的一些东西。而且这个过程又是如此明确:他给了我那么多得以怀念的过去,而我,为他写了文字,又听他倾诉。
我们两个男生。
曾经互相将对方描摩成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有鲜明的轮廓。会说话。会写文字。听歌的时候会斜起头来。走路的步伐那么快,有时候落掉了对方。
总的来说,我们谁也不会觉得对方有什么难以启齿的羞处。
有些时候我们一起趴在教室后面冰凉的铁板桌上。
我听我的歌,他看他的书。
我们相视一笑。
于是我们就开始明白了。其实我们真的是一样的人。
2007年的冬天,天还那么冷,我在飘起小雪的路上为他唱歌。我们都围着白色的耐克羊毛围巾,穿一样的山寨李宁运动鞋。他披着风衣。我裹起很厚的雨绒服。
我知道我们都很难受。
但是事实上,这又是不必要的。
因为对于我们来说,所谓的离去,
我们都明白。就象是如果两个人认识太久的话,总会疲惫,很心悴。就得分开。
即使我们那么相爱。那么深信不疑的陪对方做一些自以为是对的事。一起吃饭。睡觉。学习。生活。
你会明白的。他舒展开眉毛,用手解下他的羊毛围巾,搭在我的肩上,然后沉默了好久,又继续说,有一天,我们会互相深切地怀念彼此的。
至于这句话,他说的没头没尾。我既不清楚自己到底会明白什么,又难以相信我们会互相怀念。
但我又没有理由不相信这句话。真实来说,这句话当时是从我嘴里吐出来的。但动作是他的。
可是谁又关心这些呢?
我们就要分开了。可能许久也不再相见,又或许是一辈子。
然而现在。距离2007年的那个冬天已经过去了快2年。
突然多么希望在我闭上眼有睁开的时候,
我的白卡,你又回到我的面前。
如果有一天,你会因为我的怀念而而愈加变得真实的话;
如果有一天,有一个人在你身边唱起歌的话;
你真的会想起我吗?
那些我们一直念念不忘的,失去了的,那些。
我一直都在反复想起。又矛盾的想从脑海中将他们彻底剔除掉。
只是,自己一个人办不到的。
时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焦。
两年的时光究竟会然多少故事多少人开始变的模糊了。
我们各自站在世界尽头的两端。看见我们的过去,现在以及将来。
终于。
一切都是一去杳然。
我们谁也无法将他们捕获。
(这是我献给你的,白卡。)
银床淅沥青梧老,
采香行处蹙连钱,
拾得翠翘何恨不能言。
回廊一寸相思地,
落月成孤倚。
背灯和月就花阴,
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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