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来了个小客人,她叫晨晨。因为她是在初春的一个清晨携着第一缕霞光降临到这个世界的。故起名曰:晨晨。
晨晨一周岁零四个月了。腿脚特别勤快,跑得可利索了。一着地,脚下就生风,跌跌撞撞地往前倾着身子跑。看上去就像随时倒下去一样,可是你不会想到,这是她走路的一大特点——稳着呢!也许是“贵人语迟”吧。晨晨除了会说几个简单的词语之外,就什么也不说了。但她特别能听懂别人的话的意思,叫她干点事的话,地道得很呢!
晨晨很好动。小腿一刻不愿停下来。只见她一会跑到客厅,一会跑到卧室,连厨房和洗手间也不放过。尤其是,攀爬的能力特强。什么床啊、沙发啊、茶几啊……只见她身子往上一纵,右腿一蹁,左腿也趁势往上一拱。整个人就倒在床上了。那个麻利劲让你看着就感觉忍俊不禁。她下床时就变得小心翼翼了。有一次,我故意在旁边看着不去帮她,你瞧!她两条小腿像在荡秋千,晃啊晃的,其中的一条腿还不住地往下落,原来她是在试探看是否快触着地了。一旦脚尖着地了,整个人才放心地让两条腿同时落地。哎,这个小东西警惕性还挺高的。这样也好,免得遭受一些皮肉之苦了。
晨晨虽是第一次在我家做客,可没有一般客人的矜持。犹如无人之境。午餐时,她为自己特选了一个座位——茶几上。小屁股还特意往里面挪了挪,当我把她爱吃的豆角端到桌上时,她左手拿一个,右手拿一个,贪婪地吮吸着,然后可劲地嚼啊嚼,最后一抻脖,咽下去了。呵,这吃相可真够雅观的。不知什么时候还懂得了节约,即使是一颗米粒掉到桌上,她也要捡起来放到嘴里。
晨晨和我很投缘,也许是我们相同属相的原因吧。只要看到我,就伸着一双手要我抱,我抱过来后,她还要用温热的小脸贴在我的肩膀上,撒一小会娇。每当这时,我的心啊,就像有一只小手不停地抚摸着,那感觉柔柔的、暖暖的。自己的女儿今年十五岁了,不善表达感情的她也故作深沉了。幼时的绕膝缠绵的感觉被岁月冲淡了很多。真想祈祷上苍,让我再拥有一个像晨晨这样的女儿。但我又清醒地知道,这只能是一个不能实现的梦了。我想,即使是梦,我也要让这个愿望在梦中实现,那样我就会从梦中笑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