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1500字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这本书,断断续续听到不少人的推荐和高评价,一直想看但是拿起来很多次都看了一点点就看不动了,可能因为工作太累,也可能年龄阅历不够,总之一直没看进去。这段时间辞职了,那天坐长途汽车,拿起来看了几页就被镇住了。借用周杰伦的一句话来说就是实在是“太屌了!”作为一个喜欢看书的人,长这么大看的书不少,但是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么大的心灵震动和共鸣。这不仅仅是一本小说,这绝对是一本哲学和心理学的伟大著作。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对应这本书的就是“字字珠玑”,小说中几乎每句话都包含深刻的哲学思考。在关于人生的轻与重,灵与肉,忠诚和背叛,事业和爱情,理想和现实等等逃不开的人生意义问题上都有入木三分的思考和诠释。
何为生命之轻?生命不管是长或者短,对于每个人来说在任何时候都只有一次选择的机会,你永远无法知道你没走的那条路会讲你带向何方,人生如果是作一幅画,那么“生活就是一张没有什么意义的草图,最终也不会成为一幅图画”,“如果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我们当然也可以说根本没有生命”,这就是生命之最轻;生命失去独立性,一不小心我们的人生就会活到了别人的口水里或者成为别人生命无意义的延续那么生命就成为无意义的轻。
同时,生命也是沉重的。无法逃避的责任、纠缠不清的感情、永不满足的欲望、“必须如此”的执念、潜藏深处的同情共同构成了生命的沉重。
“但是沉重是真的悲惨,而轻松就真的快乐吗?最沉重的负担压得我们坍塌了,但是也许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是一种生命最为充实的象征,负担越重,我们的生活也就越贴近真切和实在”。反之生命之轻呢,如果抛开了所有的欲望和责任,人将变得比大气还轻,轻到了天国之上,离开了真实的生活,看似是到了天堂,其实也同时进了地狱。生命之轻和生命之重一样,无法承受。
心理学案例
特丽莎拥有一个索取型的母亲,母亲一直认为是因为特丽莎而失去一切(而不是自己的无知或者什么)。过去的一切无法改变,所以作为女儿的特丽莎便拥有了无法弥补改变的原罪(负罪感),她做一切事情来讨得母亲的欢心,迎合她母亲“看不见灵魂”“肉体集中营”的世界。但是人毕竟是有灵魂的,一直追求上进的特丽莎遇到了自己的爱人托马斯,这句话印象深刻“托马斯的声音把她那怯懦的灵魂从她的身体深处呼唤了出来”。但是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而无法逆转的,特丽莎逃离了母亲的世界,但是一直在梦中充满恐惧。
书中关于女画家萨宾那和其情人弗兰茨的“误解小词典”,也很有意思。弗兰茨的经历让他认为“忠诚”是自己最看重也是自己所具备的最重要的品质,而对于萨宾那来说,小时候严格的按部就班的家庭让其心灵深处最大的需求是“独立”,也就是意味着抛开所有旧秩序的“背叛”对萨宾那最有吸引力。其实每个人的行为模式就那几种,我们只是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事情,不同的人身上重复着几种模式而已,如同萨芬娜一生一直在实践各种形式的“背叛”一样。
不想再写了,这本书是大师之作,我的诠释再多再好也不如读原著来的好。何况如果只是读哲学的理论那是非常枯燥乏味的,所以作者借助小说的题材传递了众多的哲学思考,所以,去读原著吧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1500字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初看书名就油然而生一种肃穆的感觉,不由得端正了身子,小心翼翼地捧起它来翻阅。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以医生托马斯、摄影爱好者特丽莎、画家萨宾娜、大学教师弗兰茨等人的生活为线索,通过他们之间的感情纠葛,散文化地展现了苏军入侵后,捷克各阶层人民的生活和情绪,富于哲理地探讨了人类天性中的“媚俗”本质,从而具备了从一个民族走向全人类的深广内涵。作者米兰·昆德拉在这部小说中,围绕几个人物的不同经历,经他们对生命的选择将小说引入哲学层面,对诸如回归、媚俗、遗忘、时间偶然性与必然性等多个范畴进行了思考。这是一部哲理小说,与传统的小说不同,它不再通过故事情境本身吸引读者,而是用将读者引入哲理的思考之中,通过生活中具体的事件引起读者形而上的深层思考。
生命的存在与价值的问题是任何一个人也无法逃避的问题,生命只是一个过程而已。在米兰·昆德拉看来,人生是一种痛苦,这种痛苦来自于我们对生活目标的错误选择,对生命价值的错误判断,世人都在为自己的目的而孜孜追求,殊不知,目标本身就是一种空虚。生命因“追求”而变得庸俗,人类成了被“追求”所役使的奴隶,在“追求”的名义下,我们不论是放浪形骸,还是循规蹈矩,最终只是无休止地重复前人。因此,人类的历史最终将只剩下两个字——“媚俗”。
读它时心情很压抑,米兰昆德拉就像张爱玲,笔锋直指人类最原始的欲望,直接、犀利。可人们却不得不承认,这些欲望的真实和无德。我想米兰要说的是:无德为“轻”,“轻”让人们无法负载在生命的轨道上。
书里的一个情节特别让我感触良多:特雷莎的妈妈年轻时很漂亮,她有九个追求者。第一个最英俊,第二个最机智,第三个最富有,第四个最健康,第五个最高贵,第六个最会背诗,第七个曾周游世界,第八个会拉小提琴,第九个最有男子气概。特雷莎的妈妈最终嫁给了第九个,不是因为她爱他,而是因为她和他不小心有了特雷莎。她不爱特雷莎,她觉得特蕾莎是她的拖油瓶,害得她被迫呆在第九个男人的身边——她一直在想另外八个都比第九个好。她在想她还没有追求过别人,于是,她离开了最有男子气概的男人,追求一个没有男子气概,犯过几次罪,有过两次离婚的男人。后来,她嫁给了他,从此,她开始沦落,渐渐失去美貌,变成泼妇。
这段我印象最深刻。就像造物主不会让某一个人拥有一切旁人所羡慕的东西,作者把九种特质分配到九个人身上,特雷莎的妈妈只能从中选一个。然而她谁都想要,同时她不知道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她的贪婪让她来到一个一无所有的人身边。她开始失去,失去美貌,失去生活品质,失去灵魂。当特雷莎把门锁上,要求自己最基本权利的时候,作为妈妈的她暴跳如雷,她才意识到一切在离她而去,她在用最后母亲的身份,几乎是要挟她女儿留下。可这些都是徒劳的,因为她从没有承担过生命中的责任,无论是对社会、对家庭、还是对亲人。她死掉也只是轻轻地一闭眼,不会有任何重量,她失掉了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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