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二是被我发在《男友》上一篇风花雪月的故事感动后,在一个天蓝得缺乏道理的春日清晨,边走边唱一路逍遥到我门前的。老二说:“小心翼翼地把自己交给邮车然后试试探探让你接站,那不是老二。”边说边用筷子插着一块心形大蛋糕转着圈儿吃,间或往嘴里扔一粒亮晶晶的冰糖,脆香无比地喝着啤酒,一下子把我的惊讶和矜持懵懵懂懂赶跑了,我几乎是茫然不知所措地接受了他独特的交友方式。
后来才知道,老二做过消防队员、巡逻队干警、机械厂电工、私人保镖、武术馆散打教练,还出任过饭店经理、歌舞厅老板,有段日子潇洒成无业游民,整天闲云野鹤般优哉游哉。“你怎么干啥都没有长性,简直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我说。老二耸耸肩,振振有词:“干什么事情也是一样,重要的是体验,是过程,而不是结果,什么滋味都尝过,才叫没白活一回,我崇尚一生都在赶路的活法儿。”老二多才多艺,恰恰舞跳得很洋化,蹦迪很野性,超级模仿大舌头红歌星张宇的《月亮惹的祸》几乎原汁原味原音再现,每次演唱都掌声此起彼伏,有次心血来潮为“金兰之友”的我勾勒了一张素描——“向世界立正”,美校毕业的老师边看边把眼睛瞪得老大,赞不绝口。
老二义气且正直。朋友之间有求必应,哥们儿有事没事喜欢向他靠拢,他的call机一天到晚热闹非凡。有一次几个男人猥亵一个漂亮女孩,老二奋不顾身见义勇为,结果手上、胳膊上留下了永远的英雄“痕迹”。事后老二数落那些躲着走的男子汉们:“他们没有胆,哪里来的勇气?”
老二“毛病”不少,特爱吹牛。说是会发功,能使烧断的灯丝儿一会变亮;说是他只要对着树深呼吸几次,所有的树叶便萧萧落地,让你觉得他比大仙还能显灵。老二吃喝赌三毒俱全,赌上瘾一连几夜在“方城”内死去活来,但睡上一觉儿打个哈欠没准儿迸出两首“梦回纯情”“阳光之约”的美丽长诗,令你啧啧赞叹。
老二说他最大的缺点是不听话,专门和那些以势压人的“官儿”及居高临下的“头儿”作对,用以维护自己的男子汉尊严。我安慰他说不听话就不听话吧,其实要做一个不听话的好孩子也挺难得呢,老二就冲我知音地一笑,然后竖起羊绒风衣的领子推推墨镜很酷地看着远方若有所思。
一年多前,自诩有着“流浪者血统”的老二只身到深圳闯世界,先给大款当保镖,后到一家建材公司做业务主管,有了一些家底后开始炒股,终于幸运地赚到一笔钱,办起了浪漫诗意的“彩虹桥酒家”,生意一天比一天火。
新年那天接到老二电话,老二操着半生不熟的“鸟语”先对我祝福一通,然后大发感慨:“人生有许多机会因为没有实践的啦,所以你不知道会不会成功,还是要多一些体验的啦,你会发现并创造你自己。”想想老二说得挺有道理。
祝福你,远在异地他乡“赶路”的老二——不听话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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