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1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我第一时间对宪法修正案进行了自学,下面是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为深入理解本次修宪的意义,我主动查找相应资料对历次修宪时间背景进行了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分别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国家制定与修改宪法是有一套严格程序的,由专家提出宪法草案,再通过人大和政协的审议和复议,并通过国务院审查通过之后才能定下初稿,再经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再次重新修订,最终经过层层审查通过,印刷成册,并通过新华书店公开发行。为保持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宪法的修改需要按照特别的程序来进行,比修改普通法律更加严格。
此外,2018年宪法修正案中主要在对国家机关的职权细分,“三个代表”思想内涵变化,肯定中国共产党的地位这三个方面进行了修改,都体现出国家与时俱进的精神。此次宪法修订顺应时代要求,将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写入宪法,将三个协调发展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体现了上层领导对社会文明与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对我们今后开展工作起到了指引作用。
作为基层党务工作者,接下来我将精心准备学习材料,及时组织辖区内所有党支部及全体党员学习,做好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和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