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分虽深迹却疏,君居东婺我西湖。
儿曹方喜承毛檄,父执应容效鲤趋。
慨念旧游多宿草,仅余二老见霜须。
诗来唤起相思梦,又向梅山得楷模。
汪大猷 | (1120—1200)庆元鄞县人,字仲嘉,号适斋。汪思温子。高宗绍兴十五年进士。历官礼部员外郎。兼庄文太子侍讲,多寓规戒。迁秘书少监,修五朝会要。兼崇政殿说书、给事中,孝宗每访以政事,多所建议。权刑部侍郎,以新旧刑法相抵牾,请降诏编纂,书成上进。出使金国,还改权吏部尚书。后知泉州,改隆兴府、江西安抚使。卒谥庄靖,一谥文忠。有《适斋存稿》等。 |
关键词: 和姜梅山见寄
上一篇:次韵奉答诸公
下一篇:题乐天居士诗集后时谪居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