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日从畦丁,颇悟园官理。
菘韭记春秋,蔬食聊尔耳。
十年困尘埃,幽事同脱屣。
一饱不可谋,清瘦只如此。
仰止长城翁,趣尚两奇伟。
弱冠事笔耕,挽仰行六纪。
晚以圃自娱,扶锄寄深喜。
柔风蔬甲怒,细雨兰芽美。
小摘定可供,馀事不挂齿。
那复肯着屐,而一到城市。
为计一何疏,行须传高士。
木茹忌太洁,肉食忌太鄙。
安得从公游,远傲於陵子。
沈与求(1086—1137),宋代大臣。字必先,号龟溪,湖州德清(今属浙江)人。政和五年进士。历官明州通判、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荆湖南路安抚使、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吏部尚书、参知政事、明州知府、知枢密院事。著有《龟溪集》。 |
【生平】
沈与求,生于宋哲宗元祐元年,卒于高宗绍兴七年,年五十二岁。政和五年(1115)登进士第。累迁至明州通判。上疏论执政,迁兵部员外郎。自劾以为言苟不当,不应得迁;乃除殿中侍御史。尝取古今屯田利害,为集议二卷上之。累官御史中丞,知无不言,前后凡四百奏,言甚切直。迁吏部尚书,兼翰林学士。金人入寇,赞高宗亲征。累进知枢密院事。卒,谥忠敏。《宋史》卷三七二有传。
关键词: 次韵刘殿院赠钱圃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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