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石有膏盲,料理费和缓。
风埃客子游,梦想异相半。
端如餍羊酪,投匕念乡馔。
怀哉小玲珑,旧赏记酣宴。
玉女下云窗,轻我年未冠。
诛茅老三间,此意已悬断。
少须草堂资,两足那可绊。
谢公爱东山,自结寻幽伴。
诗筒忽相先,纸价岂容贱。
流传从使君,感此归思乱。
撷兰蹑危根,漱石俯长涧。
野性等麋鹿,百嗜宁食荐。
揽衣中夜兴,测漏疾流眄。
扃步愧驽筋,卑飞伤短翰。
正使屐齿折,未救斧柯烂。
时节脱复徂,迟莫空浩叹。
何当脂下泽,去路郁交贯。
沈与求(1086—1137),宋代大臣。字必先,号龟溪,湖州德清(今属浙江)人。政和五年进士。历官明州通判、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荆湖南路安抚使、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吏部尚书、参知政事、明州知府、知枢密院事。著有《龟溪集》。 |
【生平】
沈与求,生于宋哲宗元祐元年,卒于高宗绍兴七年,年五十二岁。政和五年(1115)登进士第。累迁至明州通判。上疏论执政,迁兵部员外郎。自劾以为言苟不当,不应得迁;乃除殿中侍御史。尝取古今屯田利害,为集议二卷上之。累官御史中丞,知无不言,前后凡四百奏,言甚切直。迁吏部尚书,兼翰林学士。金人入寇,赞高宗亲征。累进知枢密院事。卒,谥忠敏。《宋史》卷三七二有传。
关键词: 次韵曾守怀玲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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