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林艺松柏,不数栎与樗。
坐待十亩阴,等为匠氏储。
宁复知种德,责报不厌徐。
名令后必大,善积庆有馀。
於焉望丰屋,政可增修闾。
王孙世东州,奕奕盈簪裾。
金埒通里巷,珠树连阶除。
贤哉景发甫,爽爽众莫如。
直气薄霄汉,妙语锵琼琚。
定知磊落人,一见怀抱摅。
谓我架华堂,映发先人庐。
揭名取肯构,盖念经营初。
堂前植桃李,堂上罗诗书。
桃李意取适,诗书计非疏。
诸郎自兰玉,舌耕起菑畲。
吾诗以为箴,会见联高车。
沈与求(1086—1137),宋代大臣。字必先,号龟溪,湖州德清(今属浙江)人。政和五年进士。历官明州通判、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荆湖南路安抚使、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吏部尚书、参知政事、明州知府、知枢密院事。著有《龟溪集》。 |
【生平】
沈与求,生于宋哲宗元祐元年,卒于高宗绍兴七年,年五十二岁。政和五年(1115)登进士第。累迁至明州通判。上疏论执政,迁兵部员外郎。自劾以为言苟不当,不应得迁;乃除殿中侍御史。尝取古今屯田利害,为集议二卷上之。累官御史中丞,知无不言,前后凡四百奏,言甚切直。迁吏部尚书,兼翰林学士。金人入寇,赞高宗亲征。累进知枢密院事。卒,谥忠敏。《宋史》卷三七二有传。
关键词: 寄题淄川王景发肯构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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