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生丘壑心,馀事不挂目。
藜杖南山来,要使富幽瞩。
异哉小玲珑,蟠峙苍弁腹。
修藤结悬崖,飞溜响空曲。
伏石卧虎状,腾拏杂奔鹿。
砑然互吞吐,侧路劣容足。
拂拭古藓纹,字刻翳新绿。
标傍玲珑名,奇怪殆天属。
扪萝上绝顶,坦坦类平陆。
俯首瞰来踪,穹然在幽谷。
传闻昔逋客,诛茅此营屋。
清魂不可招,千载想遗躅。
我思造物巧,妙供幽人禄。
挥斤役山只,斲此一拳玉。
云窗与雾阁,一一相亘属。
岂无部曲众,猿鹤即更仆。
岂无节旄贵,松桧自张纛。
此事久弃置,蛛丝网岩麓。
翩翩佳公子,心古韵不俗。
驾言脱华簪,兹焉卜幽筑。
终日面巑岏,世故岂容触。
指点空洞姿,喜气政堪掬。
挟策校昔游,健步念须续。
亦有招隐诗,薄暮不可读。
沈与求(1086—1137),宋代大臣。字必先,号龟溪,湖州德清(今属浙江)人。政和五年进士。历官明州通判、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荆湖南路安抚使、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吏部尚书、参知政事、明州知府、知枢密院事。著有《龟溪集》。 |
【生平】
沈与求,生于宋哲宗元祐元年,卒于高宗绍兴七年,年五十二岁。政和五年(1115)登进士第。累迁至明州通判。上疏论执政,迁兵部员外郎。自劾以为言苟不当,不应得迁;乃除殿中侍御史。尝取古今屯田利害,为集议二卷上之。累官御史中丞,知无不言,前后凡四百奏,言甚切直。迁吏部尚书,兼翰林学士。金人入寇,赞高宗亲征。累进知枢密院事。卒,谥忠敏。《宋史》卷三七二有传。
关键词: 游玲珑山因访朱氏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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