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公团白雪,戏作毛物形。
太阴来照之,精魄孕厥灵。
走弄朝日光,赩然丹两睛}。
不知质毛异,乃下游林坰。
一为世俗怪,罝网遂见索。
我尝论天理,于物初无营。
妍者偶自得,丑者果谁令。
豺狼穴高山,吞噬饫膻腥。
苍鹰{娉女换扌}不得,逸虎常安行。
是惟兽之细,田亩甘所宁。
粮粒不饱腹,连群落燖烹。
幸而护珍贵,愁苦终其生。
纠纷祸福余,未易以迹明。
将由物自为,或系时所丁。
恨无南华辩,文字波涛倾。
两置豺与兔,浩然至理真。
韩维(1017年~1098年),字持国,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韩亿子,与韩绛、韩缜等为兄弟。以父荫为官,父死后闭门不仕。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不久出通判泾州。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英宗即位,召为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知通进银台司。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迁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出知襄州,改许州,历河阳,复知许州。哲宗即位,召为门下侍郎,一年馀出知邓州,改汝州,以太子少傅致仕。绍圣二年(1095年)定为元祐党人,再次贬谪。元符元年卒,年八十二。有集三十卷,因曾封南阳郡公,定名为《南阳集》(《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宋史》卷三一五有传。 |
【风格】
韩维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南阳集》为底本,校以清丁丙收藏的旧钞本(简称旧钞本,今藏南京图书馆)。录得的集外诗附于卷末。集中诗多重出,如卷七、卷八重。《城西二首》,卷七《和三兄题蜀中花园》与卷一○《和景仁赋才元寄牡丹图》诗亦重。《城西二首》删卷八重出诗,因卷一○的重出诗有自注,删省卷七中一首。
关键词: 赋永叔家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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