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君仍世接游从,造次相敦德义中。
善继家声名你子,不追时好古人风。
流光岂受垂绳系,妙道才容一線通。
待得铃斋民讼简,更将此理问庞公。
韩维(1017年~1098年),字持国,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韩亿子,与韩绛、韩缜等为兄弟。以父荫为官,父死后闭门不仕。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不久出通判泾州。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英宗即位,召为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知通进银台司。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迁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出知襄州,改许州,历河阳,复知许州。哲宗即位,召为门下侍郎,一年馀出知邓州,改汝州,以太子少傅致仕。绍圣二年(1095年)定为元祐党人,再次贬谪。元符元年卒,年八十二。有集三十卷,因曾封南阳郡公,定名为《南阳集》(《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宋史》卷三一五有传。 |
【风格】
韩维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南阳集》为底本,校以清丁丙收藏的旧钞本(简称旧钞本,今藏南京图书馆)。录得的集外诗附于卷末。集中诗多重出,如卷七、卷八重。《城西二首》,卷七《和三兄题蜀中花园》与卷一○《和景仁赋才元寄牡丹图》诗亦重。《城西二首》删卷八重出诗,因卷一○的重出诗有自注,删省卷七中一首。
关键词: 送崔朝请通判徐州
上一篇:和象之同孔宁极游石桥且简宁极
下一篇:胡捣练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