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妹妹,比我小一岁,叫高涵。
高涵笑眯眯的眼睛,小小的鼻子,乌黑的头发。长得人见人爱。
高涵平常总是乐呵呵的,还不时地讲一点笑话。跟她在一起,能让你忘记所有的烦恼。
记得有一次,我和高涵玩儿办案游戏,她当犯人和原告,我扮县官。我坐在床上,高涵像犯人一样跪在我面前。这时,我感觉自己真的像县官一样,一会儿拍惊堂木,一会儿命令手下打被告,高涵呢?一会儿跪在床的左边当原告,刚说一句话,又得跪在床的右边扮被告,那忙活劲儿,别提多好笑了。
当一个案子水落石出时,犯人得挨板子。只见高涵趴在床上,我拿出她爷爷的拐棍,假装棍子,往她屁股上打。高涵表演的真像一个犯人似的,一个劲的求饶,说:“县官大人,饶了我吧,下次不敢了。”她那样,真让人啼笑皆非。我听了她的话,便仁慈了一回,说;“好吧,下次再犯,绝不轻饶!”她听后忙说:“谢谢县官大人,下次绝不再犯。”
这就是高涵,我的开心果,她使我忘掉了所有的烦恼。
五年级:高玲珑
上一篇:瑶瑶小诗[250字]
下一篇:63.童年的一件傻事[75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