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已婚女子袁某婚外怀孕,于出租屋内产下一男婴,因觉无力抚养,她将男婴丢在了厂房门口。
9月1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奉贤法院”)获悉,日前,该院以遗弃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判决撤销被申请人袁某为男婴的监护人资格。
上海奉贤法院介绍,2020年10月,袁某在上海一出租屋内产下一子。因孩子系婚外所得,袁某自觉无力抚养,于2020年10月6日深夜将该男婴遗弃在上海奉贤某厂房门口,后被该厂工人发现后报警。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该男婴及时送医救治。2020年11月,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将该男婴送往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以下简称福利院)。福利院接收该男婴后,悉心照料至今。
2022年1月,上海奉贤检察院以袁某犯遗弃罪向上海奉贤法院提起公诉。上海奉贤法院认为,袁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婴儿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遗弃罪。袁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亦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最终,上海奉贤法院以遗弃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另一方面,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2022年7月,福利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启动涉案未成年人监护干预会商程序。根据会商结果,福利院向上海奉贤法院申请撤销袁某监护人资格,并指定福利院担任男婴的监护人。
近日,上海奉贤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撤销监护权资格民事案件。
经审理查明,男婴的生父联系不到,其与袁某交往期间使用的名字“秦某贵”系假名,没有任何人员信息,电话至今无法接通。
另据安徽省霍邱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出具关于袁某的社会调查报告载明,袁某的近亲属,包括袁某父母、两个弟弟对男婴均无抚养意愿,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
上海奉贤法院认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本案中,袁某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履行监护职责,将刚出生几天的婴儿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严重损害了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对于申请人、支持起诉机关要求撤销被申请人袁某监护人资格的意见予以支持。
最终,上海奉贤法院判决撤销被申请人袁某为男婴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申请人福利院为男婴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