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0日电 (魏薇)近日,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显示,上饶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群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新经纬还注意到,日前,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富滇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曹艳丽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近年来,随着金融领域反腐力度的加大,时常有“落马”银行董事长、行长的案件披露,其中也不乏一些女领导干部,前述两位“落马”银行领导正是女性干部。她们是如何一步步走向违法违规的道路?中新经纬根据官方通报进行了梳理。
上饶银行原董事长:把贷款客户当成“提款机”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日前,经中共上饶市委批准,上饶市纪委监委对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群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不到位、搞变通,滥用贷款审批权造成金融风险,弃守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愿监督、抵触监督,严重污染所在单位政治生态,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信仰缺失,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靡腐化,大肆收受礼品礼金,频繁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多次出入带有私人会所性质场所;组织观念淡漠,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等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此外,价值观扭曲,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肆以瓷敛财,参与违规民间借贷,帮助他人承接采购业务并收受好处费,把贷款客户当成“提款机”,将应由本人支付费用由他人支付,沉迷享受贷款客户提供的“保姆式”“管家式”服务;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目无法纪,以贷谋私,擅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人事调整、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李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共上饶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上饶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群开除党籍处分;由上饶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富滇银行副行长:搞权色、钱色交易
9月8日,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显示,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曹艳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艳丽党性原则丧失,宗旨意识全无,伪造、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公车私用,违规接受旅游安排;隐瞒不报个人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获取董事经费,徇私情而忘公义,搞权色、钱色交易;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擅权妄为,违规干预贷款发放,造成富滇银行巨额资金损失;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发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曹艳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曹艳丽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高检网9月13日消息,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曹艳丽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曹艳丽利用担任昆明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富滇银行副行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富滇银行副行长、信用审批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干预贷款授信审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曹艳丽之前,富滇银行的另一位副行长也已“落马”。2018年9月,富滇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孔彩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云南省纪委监委专题片《“理财高手”的糊涂人生账》显示,纪检监察机关查明,孔彩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涉嫌贪污、受贿、高利转贷、骗取贷款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违纪违法所得共计3180余万元。
其中,她通过安排营业部下属以虚列开支套取营销费用,以及截留员工部分绩效工资的方式,形成由自己控制使用的小金库,金额累计达2017余万元,个人非法占有共计377万余元。
在审批贷款过程中,孔彩梅了解到多位私营企业主资金短缺,于是滋生了放高利贷的念头。孔彩梅把自己筹来的资金进行高息借贷,“白天当银行行长,晚上作钱庄庄主”。
让办案人员没有想到的是,孔彩梅的床头竟然贴了两张“天师符”。她说,“那么大一个别墅,自己一个人不敢住”。专题片称,孔彩梅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甚至套取单位公款印制佛经散发。
2019年7月 ,孔彩梅涉嫌贪污罪、受贿罪、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一案被提起公诉。
辽阳农商行原行长: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6日公布的《党的十九大以来反腐败国际合作综述》,在连续五年开展“天网行动”下,共追回外逃人员6900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962人,追回赃款327.86亿元,“百名红通人员”已有61人归案。这里就包括辽宁省辽阳农村商业银行(下称辽阳农商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姜冬梅。
姜冬梅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2021年3月偷渡出逃。当年4月,辽宁省监察机关对姜冬梅立案调查。7月,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
外逃到目的地后的姜冬梅切断了与国内的所有联系,彻底销声匿迹。然而,在边境消逝的一个电话信号最终还是让她露出了马脚。从海量数据中,追逃工作组捕捉到这一关键线索,层层剥茧、深挖细查,最终锁定姜冬梅的藏匿地点。
2021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中方通过国际执法合作,提请外方执法机关将其抓获并遣返。“姜冬梅涉案金额巨大,精心谋划出逃,性质和影响特别恶劣,其归案是国际追逃追赃和金融领域反腐败的重大战果,是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追逃追赃的具体体现。”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
今年7月,沈阳农商行、辽阳农商行双双发布公告称,经金融金融管理部门同意,辽阳农商行的网点、人员和存款由沈阳农商行承接。一同被承接的,还有辽阳农商行持股的太子河村镇银行。8月26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的两则批复显示,银保监会已原则同意辽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太子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青海银行原董事长、行长:一柜子爱马仕丝巾不敢戴
2021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播出警示片《深度调查 青海银行原董事长王丽的“奢侈品”人生》,剖析了青海银行原董事长、行长王丽违纪违法案例的细节。
王丽,女,汉族,1962年12月出生。刚走入工作岗位就进入中国人民银行西宁分行工作;从2005年起,王丽任西宁市商业银行,也就是现在的青海银行行长;2008年任董事长,至2018年7月卸任,分别担任银行行长达12年、董事长10年之久。
“整整一柜子的爱马仕丝巾,一条三四千”“名牌包40多个,价值最高的40多万”,还有包括50万元左右纪念钞、一些黄金制品、禁止买卖的麝香等,王丽不得不用一处私人住所专门藏匿赃款赃物,这场面让办案20多年的办案人员也“感觉到很震惊”。
面对这些大肆收敛来的奢侈品,王丽却不敢穿戴出房屋。那些堆满房间的奢侈品对王丽来说只不过是一个个虚荣的意象,让她获得心理上的补偿。她最大的快乐也就是对着镜子欣赏自己。把这些奢侈品穿在身上,戴一戴。有的像宝石项链,这些服装穿在身上,对着镜子照一照。其实她内心特别矛盾、痛苦。
回看王丽蜕变之路,她曾经在青海银行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目睹“金融圈”部分企业老板、所谓“金融大鳄”出手阔绰的潇洒挥霍后,思想开始逐步发生变化。王丽对自身的青海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定位出现了偏差,对自己党员领导干部定位出现了偏差,她把自己更多地理解为就像私营老板,私营企业的老板一样。没有用党的纪律,党员的标准要求来约束自己,反而跟私营企业的老板在接触的过程中进行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最后一步步走向贪腐的深渊。
“我把银行的这种发展,更多在别人的恭维、别人的吹捧下,当成了自己的本事,当成了自己的能力,实际上这是组织给予的平台、组织给予的权力。在这一点上,实际上是自己的一种放纵。”王丽忏悔道。
警示片指出,长期以来,一些国有金融机构“利”字当头,过度强调其市场属性,忽略自身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缺乏金融报国情怀。从查处的案件来看,在国有金融领域部分单位,党的建设被弱化和边缘化。
另外,金融行业权力运行封闭,业务透明度不高,专业技术性强,实际工作中长期存在监管盲区和空档。王丽案后,青海省纪委监委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企业进行深入整改。
关键词: 银行女高管因何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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