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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首诗为例的细读 余秀华诗歌的力度

2020-05-26 05:56阅读数() 加入收藏
艺术的力度:直接打动读者    有幸跟其他几个编辑合作,参与编辑余秀华的诗集,让使我集中阅读余秀华的一百多首诗歌。我在编辑的过程中,也就是细读的过程中,多次泪水盈眶,为余秀华诗歌的语言、感情与思想。我跟着她的诗歌走向纯净的天空,空无一人的乡村风景,内心深深的渴望,无法压抑的激情。我坐在电脑前,安静而心潮波涌。    坦白地说,这是我一生阅读诗歌很少有的经验,这种经验如此直接,我不得不停下来,反思自己的阅读过程,我想,正是如我一样的阅读体验,才会有成千上万的人一下子喜欢上余秀华的诗歌。余秀华诗歌瞬间走红绝不是因为谁的吹捧或谁的推荐,不是因为《诗刊》社刘年编辑的火眼金睛,也不是海外教授沈睿的热情推荐,而是因为无数读者的阅读体验,直接的阅读体验,读者感到了余秀华诗歌的力量,而抑制不住内心的澎湃。    我跟其他人的阅读体验一样:余秀华的诗歌直接冲击了我,这些绝非矫揉造作的诗歌以语言的力度,感情的力度,思想的深度冲击读者,读者被感动,读者叫好。读者反应是“读者反应学派”学术研究的中心,不是此文的讨论议题,我以此开头分析余秀华诗歌的艺术,再次重申诗歌艺术的力量作用首先作用于我们的不是头脑,而是感情。艺术是作用于直觉的东西,不是坐在那里品了半天才回过味来的苦丁茶。    我对余秀华的诗歌总体价值的讨论,已经在我的文章《余秀华——这让我彻夜不眠的诗人》和《余秀华:女人与诗人》中表达了。这篇文章我将做纯粹的技术分析,以一首诗为例,讨论余秀华诗歌的艺术,并探讨什么构成好诗的“好”。    语言的力度:出奇与张力    让我以一位美国诗人关于什么是好诗来开始。美国诗人斯蒂芬·顿(StephenDunn1939--)是美国当代著名的诗人,2001年因诗集《不同的时间》而普利策诗歌奖,也是美国艺术与人文学院文学奖获得者,出版过21本诗集,是有经验又出色的诗人。他写过一篇文章叫《好诗与不那么好的诗》,谈论什么是好诗。谈到好的诗歌语言他是这么说的:“好诗在奇异与熟悉之间保持一种精妙的平衡,诗人必须把熟悉的创造成相当陌生的,让读者重新看或重新感受。”    斯蒂芬·顿强调的是诗歌语言要让熟悉的事物成为陌生,让读者感到熟悉的语言被陌生化的惊异,因为语言突然变得奇妙,语言出奇,平常的事物变得耳目一新,让读者重新感受,重新经验,重新发现。阅读余秀华的每一首诗歌,你都能发现这个特点,那就是语言的出奇,就是平平常常的一首描述日常生活的诗歌,她的语言都能化陈腐为神奇,比如:    栀子花开    白成一场浩劫,芬芳成一种灾难  那些隐匿的声音一层层推出来,一层层堆积,再散开  是的,无话可说了,白,不是一种色彩。而是一种姿态    每一年,如期而至的突兀:存在即为表达  反正是绚烂,反正是到来  反正是背负慢慢凋残的孤独:耀眼的孤独,义无反顾的孤独    那些喷薄的力从何而来?它不屑于月光  它任何时候都在打开,是的,它把自己打开  打的疼,疼得叫不出来    从它根部往上运行的火,从一片叶上跌落的水  还有万物看它的眼神,这些都是白色的  无法阻挡地白,要死要活地白    无论从题目还是从字面,这首诗描述的都是对白色的栀子花开的感觉与思考。诗人看到白色的栀子花开得漫天遍野,香气也漫天遍野,第一行诗她用了一般我们不会用的词来描述白色的栀子花浓郁的感觉:“白成一场浩劫,芬芳成一种灾难。”“浩劫”与“灾难”从常理上看是完全与花开无关的,诗人把这些词语放在一起,创造了一种陌生却非常准确让你重新看的感觉——栀子花开,开得让人震惊,开得让人不能抗拒,好像被摧毁了一样,“浩劫”与“灾难”都是摧毁性的。    第二行描绘栀子花花开的过程:“那些隐匿的声音一层层推出来,一层层堆积,再散开”——诗人把花朵开放的过程变成了声音,把视觉的变成了声觉的,把无关的变成了有关的,簇拥的花瓣漫开就好象声音滚滚而来,她用的是动词“推出来,堆积,再散开”——这三个动词一层层地描绘栀子花开放的过程。    第三行:“是的,无话可说了”诗人出现了,她叹气,她被这些花开的过程的生命冲击得无话可说,她试图理解花开出来的色彩:“白,不是一种色彩。而是一种姿态”。栀子花开——这具有动感的过程,成为有生命的主体,“姿态”这个词表达了诗人对花开过程的理解。以上第一节共四行诗,从视觉、嗅觉、听觉三个感官诗人描绘和表达对栀子花开的感觉与思考,词语的选择非常独到。    这就是真正的诗歌语言:平平常常的栀子花开突然成了富有各种感觉的一场看、闻、听同时灿烂的语言的盛会,最后一句,诗人笔锋一转,既总结花开的意义,也为下一诗节做铺垫。    最后一节,诗人再次描述栀子花开的白:是火,是水,也是“外部的眼神”。“外部的眼神”,视角转变,视角从诗人变成了栀子花的视角来看外部的世界,内外都是白的,诗人说:“这些都是白色的/无法阻挡地白,要死要活地白”。这最后的“要死要活”四个字简直是从天而降,不容置疑,嘎然而止,如同琴弦绷断,生命力的要死要活的存在是根本无法抗拒的。    除此之外,这首诗的语言的声音也很有特点,这首诗以“白”字为中心,好几行里有“ai”这个韵母的字,比如:难、开、态、来等等,这些押韵的字组成了这首诗歌的音乐性,朗诵起来,这首诗其实不规则地押韵,韵律感使这首诗既具有语言内在的联系,又有音乐性,创造了音乐般的此起彼伏的感觉。    这首诗语言看起来似简单,但词语之间的力度与张力却相当深刻,词语创造出来的意象奇妙,出其不意。其实好诗的语言必须是奇妙的语言,词语的选择,词语的秩序,每个词语的音调都必须合成一体,组成有机的联系,而这些词语创造的形象,意象也同样必须有有机的联系,有内在的逻辑,决不能是毫无关联的;与此相反的坏诗是意象之间没有内在联系,读起来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读者无法看出内在联系,如坠五里雾中,余秀华的诗歌语言简单,意象纷呈,独特而清晰,她的语言和想像力,有一种自然的横空出世,好像天上掉下来流星雨,浑然天成,灿烂美丽。

关键词: 以一首诗为例的细读 余秀华诗歌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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