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在都市夜生活中狂舞的精灵,最后只有燃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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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夜生活,我的夜生活是属于别人的。为城市的某个阶层或者说某个阶级的夜生活制造一种调味品,是我在夜中不眠的全部。
“白天鹅”酒吧很特别,乐队没有鼓手,一个电吉他手,一个萨克斯手,一个小提琴手,另外就是我这个钢琴手了。我们常常采取独奏的方式为客人表演(“午夜时分”例外),我们的工作并不累,而媚就显得辛苦多了,她要在我们演奏的时候独自跳舞。
媚是敦煌壁画上最有灵性的飞天,她喜欢拉丁式的即兴表演。媚表演时的着装很暴露,要知道在酒吧里穿着火鸡尾或是鸵鸟尾的长裙跳拉丁舞会贻笑大方的,穿布条裙最适合。媚有时装界所谓的“魔鬼”身材,这种身材在普遍以小巧灵秀见长的川妹子中的确很少见。
媚摆胯提臀,耸肩转颈,她随着音乐的流动自由舞蹈,动作幅度小而诱惑力极强。媚给客人的是直接的视觉官能刺激,看媚跳舞能激发起破坏点什么的欲望,这是我的感受。
我和媚不同,我通过刺激客人的听觉来让他们获得快感,所以我也就不应该成为客人们注目的对象:钢琴放在表演席靠窗的一角上,大多数客人只能看到我的背影或侧影,但媚常常把我拉入客人们的视线里。在我独奏的时候,媚会出其不意地跃上钢琴的后盖,极富情韵地踢掉高跟鞋,在钢琴的后盖上完成一系列翻滚的动作,或者恰到好处地围绕在我身后,手指突然越过我的肩膀轻巧地在琴键上溅出几个音符,再转过身来用丰硕而又结实的臀从琴键上划过,发出一串诙谐的蜂鸣,有时她干脆翘起腿倒在我的怀里……这一切绝不影响我的演奏,更像是我们排练已久似的。在客人的眼里,也许我和钢琴一样不过是媚舞蹈的道具,但我知道他们错了,媚在用她的眼睛抚摸我,挑逗我。
第一次和媚做爱是我来“白天鹅”刚满一个月的时候,其实事前并没有什么迹象,只是这天傍晚我们又比往常早些到了酒吧。这一月里,我们常利用这段时间进行简单的交流,我们都是被这个城市暂时收容而又不想回家的人,我们之间有一点儿同病相怜的默契,但是我与媚还是保持着一段心理上的距离,这不单是因为她太美艳,让我缺少亲近的勇气,也因为我的内心总怀有一种优越感:酒吧的人们简省地唤她为“鸡”,我和她不一样,我只是暂时来这儿过渡一下,况且除了弹琴我什么也不卖。
令我惊讶的是对于她的身份,媚在任何地方都不掩饰,她很醒目地展示着自己的身份特征,让自己成为特区的一道难以接受又无法抗拒的风景线。媚在距梅林关口的民乐村租了一套公寓,从住处到酒吧必须经过最繁华的华强北大街,她有钱坐豪华的出租,但她却选择了大巴车,每天傍晚媚从公寓到汽车站所步行经过的路线上行人分外多,这都是因为媚的招摇。
媚喜欢穿开叉很高的旗袍或一步长裙,她坐车时的姿势很大胆,倚着靠背,翘起二郎腿,虽然她神情冷漠地望着前方,但是她的冷漠似乎并无意于阻止男人们把目光尽量延长到她的隐秘的部位,也似乎无意于阻止女人们嫉妒和愤怒的流露。她傲然地在酒吧门口下车,昂首挺胸地走进去,走进了这个城市人只敢凭借夜色的遮掩才敢走进去的地方。我曾跟媚说:“你用你的大腿傲视着这个城市的男人和女人。”媚扬着眉说:“谁看谁就是流氓,他们比我高级不到哪去!”媚的回答令我哑然,我不禁记起《圣经》上的一句话了,“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犯奸淫了”,我何尝没动过念头呢?我又是什么?这天我和媚都没有挑起话头,我就坐下来弹了一曲《欢乐颂》,媚扶着钢琴站在我身旁,待我弹完这一曲,她附在我耳旁幽幽地说:“你这双手天生适合抚摸女人的身体。”我歪过头看她,媚没有一丝戏谑的神情,她避开我的目光,伸出五指迅速地在琴键上弹了一下,然后直起身自言自语地说:“太细腻了!”说完就径自进更衣室换装去了。
暮色已沉,酒吧癫狂起来了,这晚媚一改往日的舞蹈风格,由慵懒变得奔放,由清醒变得迷狂,由轻佻变得钟情,总之,我感到她在用她的形体变化来诉说着什么、宣泄什么,而且这种表达的需求似乎压抑了许久许久。也就在这天晚上媚跃上了钢琴的后盖,倒在了我的怀里,台下的舞池一扫先前柔媚温软的气息,男人和女人一例被媚的舞蹈震慑了,他们都定定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大张着嘴。
客人们在“午夜时分”才舒了口气,而媚与我的表演却达到了一个小高潮。
“午夜时分”是“白天鹅”的一个保留节目,在零点的这一刻,酒吧里的灯光突然被打到最亮,室内形如白昼,由四位乐手合奏《友谊地久天长》,然后灯光随着乐曲逐渐减弱,当这一曲合奏结束时,酒吧里完全沉入黑暗之中,这时由小提琴手独奏《梁祝》,舞池里摇曳着欢情的男人和女人,他们被严严实实地裹在黑暗中,可以寻求一点什么,放纵一点什么了。
媚就在光线熄灭的那一刻把温热的唇压了过来,芳醇而滑腻的舌坚决地插入我的口中,琴键发出的一声悠扬的感叹也没让她停下来。我那点莫名其妙的优越感立刻被荡涤得干干净净,我要窒息了!我把舌头顶过去,用双臂勒紧她的腰,让她的胸脯紧贴着我,双手由她的腰滑向她的臀部,又从布条裙缝隙里游向她修长的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