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当”,一只不不锈钢菜盆从我身旁飞过降落在院子一角正转圈圈,一只猫“嗖”的一下随即逃过,比菜盆就慢了一秒,不然准中招,我还没有回过神,一根竹竿像小李飞刀一般快速又飞了过来,幸好我闪得快。好久没有回婆婆家了,还没有进门就赶上这节奏,这是什么情况?
这时,只见婆婆提着一只鞋子从屋檐下走过来,我仔细一看,这鞋子不是过年的时候婆婆说下了血本买回来的那双鞋子吗?婆婆怎么只拿着一只鞋子,而且鞋头明显是被什么动物明显啃过。
过年的时候我陪婆婆去逛街,婆婆看中一双鞋,可那鞋有点贵,我看她喜欢,就偷偷给她买回来,结果一直被她念叨说我败家媳妇,太奢侈了,那双鞋,她就上次去她娘家的时候穿过一次,后来就没有见她穿过。
婆婆喜欢的鞋,看来是被该死的老鼠啃了,猫失职了,这怎么得了?婆婆是很喜欢猫的,那只猫被婆婆从市场上买回来的时候,瘦骨嶙峋,婆婆每顿都给它喂猪肠、猪肺、猪肝的,每次上集市都先买猫的食粮,家人吃的都是其次。记得一次我带儿子回去,婆婆的冰箱里就剩一枚土鸡蛋,我准备给儿子煎了吃,煎好后婆婆却捞过去放到了猫的碗里,说儿子吃的等一会到鸡圈里找,可别把猫饿坏了,我看着猫碗里的鸡蛋有些哭笑不得。婆婆说她要把猫养得毛光水滑的,这样老鼠知道家里有一彪悍的猫就会闻风丧胆的,她的那些粮食和衣服就不会被老鼠盯梢了,还说她们家以前好几箩筐的粮食,就没有被老鼠糟蹋过,现在不养猫,用老鼠药,非但老鼠没有被药死,老母鸡倒是药死了不少。
“这只该死的猫,我要卖了它!每天吃饱了只顾卷着尾巴睡大觉,老鼠从它面前过充耳不闻!”婆婆提着那只鞋,跟我说那只猫有多么多么的懒,我跟婆婆开玩笑说:“妈,猫是不是近视所以看不见老鼠啊!”没想到婆婆却把我的话当了真,第二天她把猫抱在了怀里,带猫去城里转了几趟公交看兽医,结果猫不近视,她又把猫带了回来,我看着可爱的婆婆累得满头大汗,就开始越来越讨厌起那只猫来,“不近视,为什么不捉老鼠?”
晚上的时候,儿子让我跟他捉迷藏玩,我当猫,儿子当鼠,结果儿子躲在了婆婆家的粮仓里,透着灯光,我看见了躲在粮食箩筐后面的儿子,他在看着什么东西抖擞着,我循着儿子的目光望去,三只老鼠正在玩着猫的尾巴,“我的天啊,难道猫死了?”我随手捡起了火钳,慢慢走过去捅了两下那只猫,老鼠被我吓跑了,猫却没有动静,我再使劲捅,猫醒了,打着哈欠,伸着懒腰,然后再舔舔尾巴,瞄了我一眼从粮仓溜了出去……要不是我亲眼所见,我真不相信这只猫就这德行。
我拉着儿子赶紧去找婆婆,迫不及待地想告诉她刚才我看见的猫行为,却看见那只猫已经猥琐地躲在婆婆的裤腿下,像是要献媚博取主人的同情。我看着猫那近似乎求饶的眼神,莫名地憎恶起来。我把刚才看见的那一幕告诉了婆婆,婆婆听罢果然来了气,一把抓起猫扔回到粮仓里,关好了门,我透过粮仓窗户朝里看,不一会来了一群鼠辈,追着猫儿又开始转圈圈……
婆婆终于对猫儿失望至极了,跑进了粮仓对着猫儿一脚踹了过去……后来再也没有看见那只猫了。
唉!可怜之猫必有可恨之处,谁叫你吃着土鸡蛋却不肯做一件属于你本职之内的事还跟鼠辈同流合污呀?
这倒让我突然想起了鲁迅的《朝花夕拾》散文集里有一描述猫以及他仇猫的文字:“它的性情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定要尽情玩弄才肯吃下去……”从字面来理解,这的确才是猫的本性,也是人们要养猫的原因,因为它可以对付鼠,但我们知道鲁迅写这篇关于猫的文字的时候正是“五卅”和“八·一”事件时期,他借助猫的这个天性抨击了“帝国主义”和“封建社会”剥削和残害劳动人民的丑恶嘴脸。不过可惜我们这位伟大的文坛巨星没有活到今天,如果他健在的话,对于今天猫的转变,他又会作何感想和比拟呢?他会对这种贪吃着人民的食粮,甚至和鼠辈同流合污的猫行为,该作何等抨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