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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党员义务心得领会

2020-06-14 09:22阅读数() 加入收藏

  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是十分明确和具体的,从学习、发挥模范作用,奉献、守纪、团结、反腐、联系群众,发扬新风尚等方面做出了全面的规定,规范了共产党员的行为。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党员义务心得体会##第1篇

  上周四下午的党课,我院陈xx书记给我们讲的主要是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中国共产党是执政为民的党。党员的义务在党的成立之初就有了相关的规定,但党员的权利却是在日后的发展中逐步写入党的纲领中的。

  十六大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党员必须履行下列八项义务:

  第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第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

  第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第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第六,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第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第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的权利指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参与党的工作,共同管理党的事务,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党章中规定党员享有8项权利: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等。党员的义务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具体标准。党章中规定党员有下列义务: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等。

  正如《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所写那样: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只有当一个政党的成员应用好了手中的权利,设身处地从群众的角度思考,为群众谋取福利,这个政党才会得到群众的拥护,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才能安居乐业!

  此外,陈xx书记还向我们推荐了俞可平同志的《民主是个好东西》。民主一方面抵制了官员的“为所欲为”,另一方面也造成了许多困扰。现今有不少的官员打着“民主”的旗号,降低了行政效率不提,“民主”的结果也是他们这些腐败的,自以为是的“全民之主”的一言堂。

  因而,我们要利用好党员的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实现共产主义人民民主专政的同时减少因民主带来的不便。

  党员义务心得体会##第2篇

  “八项规定”是一个庄严承诺,体现了从严要求、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反映出中国未来施政的动向。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具体举措,明确提出改进文风会风、改进调查研究、改进出国访问、改进新闻报道等一系列加强作风建设的新举措,细致具体,针对性强,彰显了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体现了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之前,如果说还有少数人对“八项规定”能否落到实处、有否动真碰硬、是否持之以恒还心有怀疑、心存侥幸的话,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召开,无疑已经给这些人一个不容置疑的答案。

  “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近平同志强调,“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会议同时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将把监督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并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和纪律处分规定。

  这意味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进作风尤其是工作作风问题,已经被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八项规定”是一股行政新风,但绝不是“一阵”风而已,它势必吹作“四季风”,“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地吹下去。

  我党历来重视作风建设问题。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事业成败。人民群众认识党、拥护党,不仅看党的纲领和宣言,看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是否符合和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而且要看党是否有好的作风,看广大党员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党的作风好,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就密切,党就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事业就会无往而不胜。当前,一些党员干部作风不正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在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贫困县耸立着豪华县政府大楼、公款接待胡吃海喝、豪华公车迎来送往等等现象还屡屡见诸报端,如果不坚决纠正这些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

  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从以往的腐败案例来看,一些领导干部最终走上腐化堕落之路,大多是从不良作风开始的。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会继续损伤党的形象和威信,削弱党的执政根基。“八项规定”内容本身其实就是改进工作作风的范本。密切联系群众、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是求真,轻车简从、规范出访活动是体察,切实改进会风、文风是务实,厉行勤俭节约是我们传统美德,更是我们党凝聚党心民心、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法宝。将“八项规定”常态化,则彰显了我党抓作风抓党风抓反腐的决心,又体现新一届政府的政治主导力、执行力和持久力。

  “八项规定”的常态化无疑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反复抓、抓反复,让优良作风成为一种从业习惯,内化为一种执政自觉。要“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因此,作风是否确实好转,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就要及时整改”,让群众的满意形成作风转变的持久动力,要加大问责力度,用严格的纪律、完善的制度督促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由此,“实干兴邦”不日可期。

  中央提出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没用过高的要求,都是琐小普通的细节,但是却涵盖了领导干部开会、发文、接待、考察、陪同、警卫、报道、待遇等方方面面。尽管文字不多,却务实管用,充分顺应了民心、民意,也彰显了中央破除“虚风”、“官气”的决心和勇气。

  组工干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管人才的人才,其一举一动直接关系干部群众对党组织的看法,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在践行八项规定方面更应作好表率,做一个务实的组工干部。具休来说,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始终把组织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中统筹和推进,积极为招商引资、产业集聚区、新型农村社区等重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二是要立足实际,注重创新。针对党政正职选任方法不新、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实施一把手队伍建设的“龙头工程”。针对一些村“两委”班子成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能力偏弱等问题,实施党支部建设的“堡垒工程”。针对部分干部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眼界不宽等问题,实施干部培训的“素质工程”。针对村务公开范围不广、透明度不高等问题,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阳光工程”。针对党员队伍青黄不接、结构不优、源头不足等问题,实施发展党员工作的“源头工程”。针对高层次人才少、科研型人才少,基层人才少等问题,实施培养选拔重在实用的“人才工程”。三是要转变作风,贴近基层。要进一步强化学习,解放思想,深入基层,自觉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表率意识、奉献意识等五种意识,为领导搞好服务,为同级机关搞好服务,为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搞好服务,努力把组织部门打造成模范部门,真正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

关键词: 2017党员义务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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