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似醒非醒之间,憨哥转动着身子,如蟒蛇猎杀牛犊子时的挣扎。那时,似有一线熹微的晨光,更像有依稀的鸡鸣,憨哥懒得搭理,反正是“一人吃饱全家不愁”,他准备再睡上一觉。
怪了,怎么会有断断续续的汽笛?怎么会有细碎的脚步声与说话的声音?他猛地睁开细小的眼睛,一道灿灿的阳光,让他好不适应。
糟糕,要迟到了!憨哥翻身而起,险些撞上了“凹的(奥迪)”的前档风玻璃。
“憨哥,你上班好积极哟!”李雯右手端着早餐,左手提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儿,她语出如黄莺般悦耳动听。
“看错时间了,来得太早,便在车上睡了一会儿。”憨哥回答得有板有眼。
其实,由于拆迁的原因,憨哥早就已经搬离了他的出租屋。偌大的城市,他竟然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子,他将就着在车上睡了十几个夜晚。可是,他对谁也没有说,包括介绍他进公司的金师傅。
离打卡的时间,只剩下五分钟了,办公室又在八楼。挤电梯时,同僚们行色匆匆,鱼贯而入,憨哥也很绅士地挤了进去。当李雯最后一个跨进电梯时,电梯“嘟嘟嘟”地闪着红灯。
“最后进来的出去,超载了!”因为焦急,说话人的语气有些难听!
“我就不出去,看你能把我怎么样?”李雯一脸的愠怒。
电梯的空间狭小,里面闷热、异味,顿时,又多出了一种火药味,一触即发。
“没事,我出去,里面太热。”憨哥在女人堆中,鹤立鸡群,他找了个理由,腼腆地退出了电梯。可接着,又闪进了一个女孩,电梯竟然没有“抗议”。
憨哥而立有余,姓李,单名一个“汉”字;他少说也在一米七八以上,微胖的身躯,显得魁梧高大;国字形的脸上,一道细小的眼睛,聚光而有神釆;因为他为人憨厚,常做“傻事”,遂“汉哥”唤成了“憨哥”。
电梯口的过道上,分分秒秒就站满了等电梯的男女。憨哥沿着旁边的楼梯间,朝上上望了望,便低着头,弯下腰,借助扶栏,三步并作一步地朝八楼攀爬,宛如一只发疯的猛兽。那时,他心里有一个傻傻的念头:我要与电梯比比速度。
八楼,当从刚才的电梯中,走出最后一位员工时,憨哥也出现在楼梯间的出入口。只是他厚唇的嘴巴,像一个洞穴般张着,满脸通红、气喘吁吁、大汗淋漓。
同事们急急忙忙地穿梭着,唯有芳兰双手环抱于胸,在办公室门外的过道上娉婷斜倚,满脸的桃红,似望穿秋水。
“憨哥,我有话要对你说。”当憨哥从芳兰身边走过时,她轻轻地拉扯了一下他的衣角,柔声而娇羞。
“哦――”因为匆忙和人多,憨哥没太注意到娇小的芳兰,差点走过了头,他折转身道,“有事吗?”
“我昨天做梦了,梦见我结婚。”芳兰说话时,双眼微闭,红如飞霞的脸上,有藏不住的娇媚。
“噢,恭喜!不过我想知道,新郞是谁呀?莫非是我憨哥?”憨哥长相有点傻乎乎的,其实心里玲珑着。他觉得芳兰的话,唐突横生。他看着芳兰的神情,耐人寻味。
“我不告诉你!”芳兰轻启樱桃小口,以皓齿咬着鲜嫩的薄唇。然后,她用小手捂着卉红的脸,身子一扭就钻进了办公室。
憨哥先是一愣,接着用右手挠着后脑勺,笑笑,心如食饴。
记得某次,大伙儿在野外搞活动,芳兰喝得太多,躲在掩映处呕吐得昏天黑地,被小解的憨哥撞见,芳兰要他帮着拍背、找水漱洗,忙前忙后……
当憨哥从卫生间方便、洗脸、漱口出来,正赶上办公室调整座位。
“不要说话了,以后的座位,就是这样子了,不准乱调!另外,今天的培训内容是:中国的十大名酒……”龚经理在前台贯彻着他的最高指示。
憨哥听得很认真,像个小学生似的。可是,有意要坐在他身边的李雯,就没有那么规矩。她偷偷地吃完早餐不说,还像只小麻雀似的,小声地找憨哥叽叽喳喳个不停,弄得他一紧一紧的,生怕被经理看见。他门高马大的,若遭点名,那该多难堪啊!但是,他又不忍驳了李雯的情面。
“憨哥,吃枇杷。”在办公桌下的屉台上,个小、橙黄、鲜亮的枇杷,散发着诱人的香。
“噢,我怕酸。”憨哥轻声地说。
“一点都不酸,是本地枇杷,清甜的。”李雯不开窍似的,还一脸的认真。
“被经理看见了,麻烦就大了。”憨哥不敢多想,但还是很给李雯的面子,猪八戒吃人参似的,圄囵地呑下一颗。
“剥呀,好好吃!”李雯自顾自地劝告着憨哥。
“我怕手上弄些汁液,粘粘糊糊的,没水洗手。”憨哥找着理由。
“那我给你剥,你吃。”李雯脱口而出,自自然然。
李雯二十三岁了,不算很高,虽然没有粉饰,但皮肤娇嫩天然,加之好看的娃娃脸,也算是美人胚子。不过,在憨哥的眼里,她就是自己的小妹妹。她娇小、柔弱,她清纯、善良,她美丽、阳光。
“给,憨哥,吃。”李雯神情专注。她细细的手指,如蜘蛛脚捉拿着昆虫,小心翼翼、颤颤巍巍。那食指肚大小的金黄除核的果肉,晃着透亮的蜜汁,飘逸出浓浓的香甜。
与其说是枇杷诱惑了憨哥,不如说是情面捆绑了他;与其说是情面捆绑了憨哥,不如说是李雯的实意感动了他。他很虔诚地弯下腰,低下头,用他厚唇的嘴,咬走了李雯手中无核的果肉。
那天早间,憨哥几乎没有听进什么,他像一只嗷嗷待哺的雏鸟,享受着食来张口的特殊待遇。最让他感动的是,自他食用李雯剥的第一颗枇杷起,李雯自己没舍得吃下一粒,她边剥边絮叨着什么,直到塑料袋里空空如也。
憨哥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乡下的几间破旧的小木屋,是父母留给他的唯一财产。在下面打几年工回来,他除买了一台引擎盖塌陷的“凹的(奥迪)”,在镇上跑跑出租度度日外,就再也没有收入和盈余。他信奉“吃亏是福”,人缘极佳,口碑甚好,但是因为贫穷,还是老婆难找。邻里之间,见面就拿他开涮的事,也时有发生。
三年前的一幕,又浮现在他的眼前。
“憨哥,你的女朋友呢?”刘少妇搭讪着问。
“我丈母娘养起的哟!”憨哥不恼不怒,还互动着。
“你帮我在镇上带包尿素回来,我明朝给你讲个媳妇儿。”刘少妇玩笑着。
“那好。不过,你明天食言了,我就粘着你不放滴哟,你先想好。”憨哥被村里的几个少妇子,已经培养得随口便答。
“作数耶,明天不成,你就到我家吃晚饭,和你哥喝上几盅。”刘少妇似乎早已十拿九稳、胸有成竹。
“莫只吃晚饭?你把我想象得太容易满足了,嘿嘿嘿。”憨哥说罢,故意狡黠地冷笑了几声,宛如一个老油条。
“哎,有道理,憨哥,她食言了,你就要求三个人一起睡。”杨少妇出来戏谑道。
“哈,哈,哈。”村子里的听闻者,个个开怀大笑。
“莫非你们三个人一起睡过?上次你家的真是发酒疯?……”刘少妇似乎有些恼火,反辱相讥。
“屁堂客,嘴巴放干净点!”杨少妇暴跳如雷。
……
因为与憨哥相关的玩笑,结果刘、杨两位少妇,竟然越扯越远,还演变成一场口角。有些似是而非的话,有些无中生有的语,都听得憨哥极其的不爽,好像自己受到了无尽的侮辱……后来,有熟人请他的车进城,巧遇上金师傅后,他便成了一位酒业的推销员。
自憨哥进入了销酒的行业,他的业绩并不咋地,可是,他似乎做得很开心。每天,憨哥八点钟去公司报到――学习酒文化与营销知识。九点钟后,他就与同仁们一样,提着样酒去跑业务。由于他有破旧的代步工具,办起事来的确方便了不少,也多了许多“顺路”的同事。话说回来,憨哥似有一种无形的气场,同事们都爱与他一起玩。
大家都是会过日子的人,懂得怎样去安排时间。平日里,无论是谁跑下一单业务,自然值得庆祝一番:先在茶楼点上一桌实惠的饭菜,喝个似醉非醉,然后,再开一间带空调的包厢,打打麻将,轮流着玩。进茶楼的所有消费,要么AA制,要么从自摸中抽取。一般贏输不多,也鲜有人计较――没有好送美国佬。然而,真正让憨哥有感觉的是,他混迹于这个集体之中,有那么一点微妙的情感寄托。
整个公司有几百号人马,仅金师傅下面就不乏俏妹靓女。可是,在憨哥的眼中,王清莲是最让他心仪的女人。然而,小王是城里人,还有一份正式的工作,营销只是她的兼职。她怎么会看得上自己呢?憨哥有贼心而没有贼胆。
由于工作的原因,小王每月去公司上班一周。那段时间,给憨哥带一份早餐,似乎成了她的一种习惯。有好事的堂客问个中原委,她总是说某年的春节,她家一楼的下水道堵塞了,专业者漫天要价不说,还要干不干的……又说憨哥是如何从乡下赶进城,忍受饥寒交迫,徒手掏空污物,疏通下水道后,觉得自己身上臭气熏天,又径直回到乡下的经过。
“憨哥,我给你带了早餐,你就不要拒绝,好不好?”一天,小王又带了两份一品乐的早点,每份都在二十元左右。
“我吃你带的早餐已经很久了,给你早餐钱吧,要不然,我就真的不接受了。”憨哥是个老实人,但这次说的很坚决。
“那好吧,你得把今天的吃下。”小王停顿了一下,又很认真地说:“今天我答谢金师傅帮我凑成一单,请他去我家吃晚饭,你也一起去好吗?”
早间,办公室的人,在不断地增加,憨哥与小王相向而坐,彼此时而轻言细语,时而若无其事。不过,办公室小圈子里的人,都知道憨哥与小王似乎走得很近,又似乎什么都没有。
下午五点多,当憨哥、金师傅走进小王的家里时,小王的父母异常的高兴,早已备好了满桌的美味佳肴。就在大家寒暄、盛饭、备酒之际,小王已匆匆地洗完澡走了出来。
憨哥发现,小王今天特别的迷人:一袭粉红包裹着窈窕的身段,依稀凹凸里朦胧着美丽的诗,她款款而出,如出水芙蓉一般,典雅而高贵……
“小王,今天也陪师傅喝杯酒吧。”金师傅像是很随意的语气。
“不,你喝白酒的,有我爸爸陪,我陪憨哥喝啤酒。”小王回答的不卑不亢。
“这样也好,你师弟不像我,是初次来你家,需要有个人陪陪。”金师傅在自找着台阶。
金师傅比憨哥大十岁,追求进步,厚黑天成,故而业绩突出。但是,他贪杯、装大,好胜。
酒过三巡,除了小王外,其余都有些微微的醉。然而,酒醉心灵,特别是憨哥,他是农村里长大的,初次在城里人家喝酒,又是主人的女儿陪着,他怎么敢尽兴、放肆?更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小王竟然如此能喝。
“憨哥,吃菜,这个好吃。”小王不时地给憨哥夹菜,仿佛餐桌上只有他俩。
“憨哥,来,我俩走一口。”小王频频约酒,碰杯的“咣当”声,不绝于耳。
“小王,我晓得的,你能喝白酒,代师傅喝一口吧。”金师傅借着酒兴,在试探着小王,似乎要找到某种心里平衡。
“不,那是你和我爸之间的事,我从不把啤酒白酒混着喝。”小王还是有理有节地拒绝。
“噢,也是,有的人不能混着喝。”金师傅像是自言自语。
那时,憨哥的心里,似有一种感动和得意,他并不觉得小王为人不周,而是他太了解金师傅的脾性。
记得有一次,是憨哥请客吃饭,喝的是白酒,小王没有参与,只是在旁边围观。金师傅陡然心血来潮,非要美女小王代喝一口,方觉得有面子似的。可是,小王以身体不适谢绝了。
“我也不能喝了,干脆就到此为止,好吗?”憨哥建议道。
“那不行,我做师傅的喊干完,就得干完,任何人不得跳皮。”金师傅遭驳面子,带着情绪。
平时看不惯金师傅的军哥,故意对憨哥说:“憨哥,小王平时对你那么关心,一直给你带早餐,你何不要她给你代饮一口?”
憨哥与小王的那点微妙,被老奸巨猾的军哥一语道破。再说,“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憨哥怎么会让小王承受选择的尴尬?可是,他的心里又想知道这个答案,当他醉眼朦胧地看一眼小王时,小王的眼里透着包容和鼓励。
“小王,你帮我代一口,我实在不能喝了。”憨哥用期待与霸气的眼光,直直地看着小王。
这时围观的同事,全然没有顾及金师傅的感受,用期待的眼光盯着小王,并大声地怂恿说“喝呀,喝呀!”
小王没有私毫的迟疑,接过酒杯,香脖外露,“咕噜咕噜”地抿下两口。
“好,好!”正当围观者欢呼,憨哥感激之时,只听“咣当”一声,金师傅把酒杯摔了个粉碎,愤怒道:“我这个师傅,还值个卵啦?!”
当时,酒店人员和围观者纷纷相劝,小王连连道歉,憨哥也哭笑不得。金师傅借着酒性,疯癫了一个多小时,同事们凑钱给他买了一瓶湘泉酒后,他才悻悻罢休。
从小王家出来的路上,憨哥还在回想着今晚喝酒的场景:小王家只有三口人?为什么她母亲总爱打量着自己?……金师傅酒后吐真言,小王有个一次不幸的婚姻:老公是位老外,可回国后数年杳无音信。
没过几天,憨哥结束了睡“凹的”的历史,因为小王替他找到了一套出租屋。对于只身的憨哥来说,房子有点奢侈:两室一厅、一厨一厕、一个阳台,但依山傍水,风景独好。
同事们给憨哥“热火坑”的那天,众人把整个房间布置得像个洞房,还大声地起哄道:“憨哥,如果你的下水道堵塞了,就叫小王帮你疏通一下。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