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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

2020-06-02 04:12阅读数() 加入收藏

  篇1:2017年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号)和省直工委《关于2017年省直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的通知》(闽委工综〔2017〕20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2017年我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如下。

  一、学习目的

  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加强厅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领导干部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参加对象

  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对象原则上以党组全体成员为主,非党员副厅长、副巡视员列席,根据学习内容和实际需要,必要时扩大到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学习内容

  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特别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领会讲话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深刻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四、学习方式

  1、个人自学。围绕学习计划内容,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和学习需求,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自觉抓好学习。要系统掌握基本理论,学懂弄通所学内容,结合实际思考问题。做好个人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

  2、集体学习研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每季度或每月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天(拟分12个专题进行)。每次集中学习研讨前要认真思考,做好发言准备,学习时认真记录,做好笔记。每次集中学习由1-2位党组成员围绕主题作中心发言。

  3、专题调研。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分管工作到基层、企业调研,积极撰写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将专题调研作为学习力转化为创新力、执行力的重要途径。

  五、学习要求

  1、严格学习制度。厅党组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持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厅党组其他成员按照学习安排或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考勤制度,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之间的矛盾,提高集中学习出勤率(每次集体学习的出席率不低于80%),每年通报一次参学情况。

  2、创新学习方式。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学习方式和拓展学习载体。可采取原文学习、专题报告、辅导讲座、观看录像、讨论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中心组成员应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3、学研用相结合。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着眼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厅党组成员每年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基层调研,牵头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厅党组书记全年至少给厅机关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全年至少要在所在支部上一次党课。

  由厅机关党委牵头会同办公室、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做好学习的组织协调与服务管理工作,适时向省直工委报送本单位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学习总结;购买编发中心组学习资料、学习笔记本,规范学习记录;适时报送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研讨情况报告、中心组成员发言材料等,做好每次专题集中学习研讨的考勤登记,对未参加专题集中学习研讨的同志要写明原因并及时补课。

  省直工委将对各单位中心组理论学习加强督促检查,适时派员列席我厅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会进行旁听指导,并结合第13届文明单位考评和党建工作督查进行重点检查。

  篇2:2017年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

  根据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和党委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座谈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7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深化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学习,着力提高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水平,为“五大发展”示范市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学习内容

  根据上级要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具体专题安排如下: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1、学习要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相关辅导材料。

  2、学习形式:专家报告。

  3、学习时间:上半年。

  (二)学习贯彻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1、学习要点: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相关讲话精神。

  2、学习形式:领导集中学习研讨。

  3、学习时间:1月。

  (三)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

  1、学习要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王岐山同志作的工作报告。

  2、学习形式:领导集中学习研讨。

  3、学习时间:2月。

  (四)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1、学习要点: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其他相关辅导材料。

  2、学习形式:领导集中学习研讨。

  3、学习时间:3月。

  (五)厦门会晤专题学习

  1、学习要点:中央领导相关讲话和指示,其他辅导材料。

  2、学习方式:专家报告。

  3、学习时间:3月。

  (六)“五大发展”示范市建设专题学习

  1、学习要点: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市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二届一次全会精神。

  2、学习形式:党委(党组)领导主讲。

  3、学习时间:4月。

  (七)经济建设专题学习

  1、学习要点: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其他辅导材料。

  2、学习形式:党委(党组)领导主讲。

  3、学习时间:4月。

  (八)农村建设专题学习

  1、学习要点: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其他辅导材料。

  2、学习形式:党委(党组)领导主讲。

  3、学习时间:5月。

  (九)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

  1、学习要点: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其他辅导材料。

  2、学习形式:党委(党组)领导主讲。

  3、学习时间:5月。

  (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专题学习

  1、学习要点: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其他辅导材料。

  2、学习形式:党委(党组)领导主讲。

  3、学习时间:6月。

  (十一)社会及生态建设专题学习

  1、学习要点: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其他辅导材料。

  2、学习形式:党委(党组)领导主讲。

  3、学习时间:7月。

  (十二)法治建设专题学习

  1、学习要点: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7—2020年)》,其他辅导材料。

  2、学习方式:党委(党组)领导主讲。

  3、学习时间:8月。

  (十三)自贸试验区建设专题学习

  1、学习要点: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其他辅导材料。

  2、学习形式:党委(党组)领导主讲。

  3、学习时间:9月。

  (十四)干部队伍建设专题学习

  1、学习要点: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其他辅导材料。

  2、学习形式:党委(党组)领导主讲。

  3、学习时间:10月。

  (十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1、学习要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的重要讲话,其他辅导材料。

  2、学习形式:专家报告。

  3、学习时间:11月。

  (十六)“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专题学习

  1、学习要点: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其他辅导材料。

  2、学习形式:专家报告。

  3、学习时间:12月。

  三、学习要求

  以上各专题的学习安排,可根据各区各系统各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今年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要突出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见成效:

  1、抓住学习重点。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抓好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学习,是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第一位的任务。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深刻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深入把握系列重要讲话所贯穿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所体现的科学立场观点方法,更好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

  2、突出示范带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自身打造成善于学习的“示范班”,突出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作示范,坚持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学,可以请人做辅导报告、看一些辅导读物,但决不能代替对原著原文的学习、代替领导干部自身的思考;在真信、真用、真行上作示范,切实把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摆进去,带着信念学、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切实把原则要求具体化、目标任务落地化,不断增强理论素养、党性修养、道德涵养;在强化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上作示范,注意研究解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等。

  3、改进创新学习。要注意把握集体学习的特点,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切实把重点发言和研讨交流、个人自学和集中研学、领导主讲和专家报告有机结合起来,多开展碰撞式、互动式、调研式学习,不断拓宽学习渠道,用好各种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搭建学习平台。

  4、严肃学习制度。坚持每个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按时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因故缺席应提前向组长请假,事后进行补课;要结合所学内容和分管工作,认真开展专题调研,扎实准备课件和发言提纲,带头发言、带头谈心得体会、带头推动工作。

  5、强化考核通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已经纳入意识形态考核责任制。年终,市委宣传部将牵头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党委(党组)中心组组长履行职责的情况,中心组成员坚持学习制度、带头学习、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等情况。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年度中心组学习通报制度。各区委中心组、市直八大系统中心组要在2017年12月底前向市委宣传部专题报送2017年度中心组学习情况总结,总结包括全年集中学习次数,每次集中学习的主题、时间、参学对象、主要内容等,市委宣传部将汇总通报,加强制度传导和督促落实。

关键词: 2017年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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