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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外部控制任务方案

2020-06-02 04:13阅读数() 加入收藏

  明确内部工作责任和岗位责任,加强内部工作计划。下面是小编整理提供的内部控制工作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大家采纳!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美文網的栏目!

  篇一

  ***x年以来,结合个人金融业务特点,我部着重在相关业务品种的业务流程整合、相关制度建设、业务和政策学习等地方加强了管理,并召开了主任办公会和部门全体会议,就相关内控工作做出了部署。现将我部近期内控工作报告如下:

  一、***业务。我部对信用卡业务开展了检查,客户档案、密码信封、库存***及成品***的帐实相符。

  二、加强了内控合规建设。对内控合规员开展了调整和落实,根据个人金融部现实情况,规定==副主任牵头,==等几位同志为个人金融部的内控合规员。并计划部门内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形势分析会,强化全辖风险及自身风险的认识。此外规定合规员在每季度的案件形势分析会上提出建设性意见,在会议上评估。

  三、强调业务学习和规章制度学习的重要性。每月至少部署2天时间开展部门全体员工集中学习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员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四、对外围系统的柜员开展全面清理。因近期全辖业务人员变动较大,为加强内控,我部对全辖信用卡系统和零售信贷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柜员及时开展了清理和更新,并将清理和更新情况登记备案。近日,工商银行临沂分行为进一步提升全行的内控管理水平,保持各项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全行的内控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内控精细规范化管理。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和内控管理漏洞的基础上,由内控合规部牵头制定了《临沂分行加强内控精细规范管理的实施方案》,并在全行进行实施。方案要求全行内控管理工作必须从基础工作做起,并严格按照上级行的内控管理、操作规范标准,细化控制管理环节,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完善内控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罚措施,力求做好内控管理的每一项工作,实现科学管理目标。依此方案各专业部室结合自身实际也制定了内控精细规范管理的工作计划。

  二是加大对市行部室内控管理考核挂钩的力度。为了强化市行部室落实内控管理职责,从今年起,把上级行及外部监管部门的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以倒扣分方式计入各部室经营绩效考评得分。考核时,根据发现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将问题分为一般问题、较严重问题、严重问题、重大违规问题四个层次及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进行考核,按项目分别统计,累计扣分。

  三是加大对信贷业务、银行卡业务、电子银行等重点业务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特别是力求信贷业务管理工作有一个新的突破,全面扭转管理粗放的被动局面,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并实现全年无案件、无事故的总体目标,确保信贷业务和其他各项业务全面、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7—2020年工作规划》,保证各项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全面推进我市国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和《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指出:要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税收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税制、征管、内部行政管理等改革,积极完善内部岗责体系,优化流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腐败风险。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是税收体制机制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措施,是大预防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两权”监督制约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对强化源头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税收征管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科学的内控机制,不断提高依法履行税收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责任的有效落实和权力的正确行使。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以明确职责分配为基础,以权力运行为主线,以程序的关联制约为重点,以风险控制管理为抓手,以信息化运行为依托,以完善制度为保障,把对权力的制约贯穿于部门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构建责任明晰、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管理、信息化运行的权力制约机制,努力实现权力运行到那里,对权力的制约就延伸到那里,保证部门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三、基本原则

  各单位要将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纳入税收整体工作中谋划,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面覆盖。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应当覆盖税收执法与行政管理各项权力运行活动,通过规范业务流程和科学的控制方法,将内控的要求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人员、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重要执法与行政管理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注重结合。做到制权与增效相结合,税收征管与内控机制建设相统筹、税收服务与权力约束相统筹、内控成本与效益相统筹,既要强化制约,又要确保权力发挥出应有的管理效率与服务效能。

  (四)继承创新。总结、继承与借鉴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在归纳、细化、量化、深化上下功夫。

  (五)依法建设。部门内控机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不能以超越法定权限与职责的方式干扰正常的权力运行。

  四、重点内控内容

  部门内控机制建设要突出五个方面的任务和内容。

  一是明确内部工作责任和岗位责任。结合国税系统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定岗、定职、定责,明确岗位职责。

  二是合理分解权力。明确部门权力结构,对权力进行科学合理分解,形成层层分解、环环相扣、有效制约的管理链条。

  三是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流程,减少工作的随意性,防范职务和廉政风险;优化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按规定公开信息,提高工作效能效率。

  四是排查风险点。查找职务和廉政风险点,发现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对排查发现的风险,按风险从大到小划分一至三级风险等级,制定不同的管理要求实行分类管理。

  五是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规程,使制度管用、有效,覆盖全部业务和全过程。

  五、方法步骤

  全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2017年5月底前,市局机关各部门按照机关本级和本系统业务条线管理的职责范围,基本完成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各项任务;各分局原则上与市局机关同步开展。2017年年底前全系统各单位完成内控机制建设的各项任务。具体时序进度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统筹安排。

  市局机关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时间至2017年1月底前。

  市局召开机关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动员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传达贯彻省局《关于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推进部门内控机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广泛开展“熟悉内控、理解内控、掌握内控”为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干部参与内控机制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内控机制建设的良好环境。

  市局成立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顾友成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局班子其他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局监察室副主任陆友良、征管科科长蒋志达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局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综合分析等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征管、税政、稽查、人事、财务等相关部门组成,机关各科室要明确一名科室领导主抓落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联络员,并报市局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间至2017年6月底。

  市局机关各部门按照机关本级和本系统业务条线管理的职责范围,申报本部门主办的内控机制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包括综合或单项的内部岗责手册、工作流程与操作规程、内控制度与措施、信息技术应用等项目。2017年6月底前,将完成情况或结果报市局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优化权力配置结构。针对权力的不同性质、内容、作用对象和影响范围,科学合理配置权力岗位,细化部门职责,从而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形成制衡力、约束力、控制力与牵制力,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要求。

  (1)全面梳理权力事项。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对本级机关部门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权力事项清单。

  (2)完善分权制衡机制。严格划分不同权力的使用范围,针对不同类别权力的特征和作用,建立职权清楚、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

  (3)编制“内部岗责手册”。进一步明晰内部机构设置、权力事项、岗位职责等情况,实现权力、岗位、责任、制度的有机结合,形成完备的权责体系。

  2.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分析权力事项的分布、结构、重点及运行规律,编制工作流程手册,量化控制标准,通过提高权力运行的程序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完善按岗定责、按制度办事、按规程操作、靠责任落实的权力运行机制。

  (1)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坚持制权与增效相结合,尽可能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

  (2)细化流程节点操作规程。针对不同部门的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明确控制节点,制定作业标准,细化内控措施,实现权力运行的过程制约、程序控制。

  (3)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通过流程图固化,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视可控。

  3.科学实施风险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内控机制建设的要求,再动员、再部署,把在全系统开展的“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工作引向深入。

  (1)组织廉政风险查找“回头看”。通过风险查找、识别、分类、评价等手段,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形成主动预防的管理环境。

  (2)建立完善防控措施。全面整合、补充、优化现有各项监督制约措施,着力解决现有各种工作规范和制度效用发挥不足,执行力和落实度不够等问题,形成规范性的内控机制建设做法。

  (3)有效实施风险防范。针对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以及许可权、审批权、征收权、处罚权、强制权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把风险排查、分析、应对等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工作环节,内化成刚性操作守则,使风险管理真正科学管用。

  4.健全完善制度体系。要积极构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内控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链,完善配套,形成机制。

  (1)持续推进制度建设。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创新方法,与时俱进,做到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与税收事业发展相适应;与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相适应;与本系统整体反腐倡廉实际相适应;与转变服务理念,提高作风效能建设水平相适应;与规范执法,提高税务干部执法水平相适应;与廉洁自律,提高国税干部自身素质相适应。建立以下二项制度:

  ①内审员制度。配强内审力量,建立内审员监督机制。内审员按照内审员制度规定的内审项目、内容及内审面和内审要求,开展日常内审工作,切实加强对风险事项的内部监督。

  ②重点风险事项的监督审理制度。分局成立执法监督审理组,由中层以上干部组成,分局长任组长。采取集体审议的方法负责执法风险全程监督管理和分类监督管理。

  (2)致力保证制度切实可行。要建立健全部门内控机制的基本规范、操作规范、评价规范。要抓紧对现有制度的梳理,原有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的变化,已经不能适应的,该废止的废止,该归并的归并,该完善的完善。要着眼于将原则要求转化为操作措施,特别是对一些细节上规定不明、可塑性大且容易出现问题的事项,必须尽快完善配套措施加以重点制衡。要力求做到针对一个权力事项,建立一项流程,规范一套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重点完善和落实以下制度:主辅岗制度。每一个风险事项均设置主辅岗。到企业实地调查、检查和评估约谈,采购物资等工作时,必须实行2人以上主辅岗制。回避制度。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执法回避、监督回避。风险提醒制度。在下派任务和明确工作时,根据涉及风险事项的等级和内容,提醒干部应注意的事项和要求。外出联系单制度。税务干部到企业实地检(调)查、核实、约谈等履行税收工作和日常采购物品时,须填写廉政风险事项外出联系单,并请企业(供货商)盖章确认。日常分析制度。根据执法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及思想作风情况进行排查,发现有可能存在引起执法风险的异常情况,则可以暂停、调整相关人员所从事的执法事项,及早消除风险隐患。层级审批、流程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执法权限,对执法事项在征管系统中实行流程管理、层级审批。请示、报告制度。承办人员对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注销清算、物资采购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或嫌疑,应在规定时限内向指定的领导汇报,不得借故拖延、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理。申辩说明制度。承办人员或实施人员须以书面形式对执法监督审理组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申辩和说明。定期回访制度。每月回访涉及风险事项的纳税人,听取企业在税收执法、文明服务、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要事项公开制度。主要包括内部公开及外部公开,将风险事项的处理结果进行公开,接受内、外部共同监督。

  (3)切实提高制度的遵从度和执行力。要在抓制度落实上狠下功夫,既要重视制定制度,更要严格执行制度,做到建立一项,完善一项,落实一项。要建立完善制度执行的保障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的,必须给予严肃的惩戒。要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制,来保证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威慑力,切实提高制度的遵从度和执行力。

  5.强化科技制约和信息沟通。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各工作领域之间信息流转运用,将制约的措施和办法以信息化的手段固化下来。

  (1)大力推行权力网上运行。依托“CTAIS2.0”征管信息系统,全面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将权力行使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强化运行程序的严密性,弱化人为因素,遏制随意性,形成机器控权的制约机制。

  (2)充分发挥监控管理功能。进一步运用好现有的监控决策、执法考核、执法监察、税源辅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核和办公管理辅助等信息系统,切实掌握各类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信息,做到实时监控,全程制约。

  (3)积极拓展信息化应用。要加强国税基层内控机制建设的探索创新,积极整合提升和扩大各信息系统的功能。要拓展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管理、财务管理、基建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应用,使各类信息资源共享使用,逐步实现互融互通、制约监控。

  (三)检查验收阶段。时间2017年7月至2017年底。

  2017年6月底前,市局机关基本完成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各项任务,市局部门内控机制领导小组将对市局机关内控机制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整改完善。

  2017年年底前,督促检查全系统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情况,建立完善分局、机关处室、监察部门三级监控预警和联动防控机制。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情况,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六、组织领导

  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任务,各单位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指导,自上而下,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动该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将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是明确领导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内控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管辖范围内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直接负责。二是强化部门责任。各部门要把明确权责、规范流程、风险排查、完善制度的内控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并在做好自身内控建设工作的同时,切实负起对业务条线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责任,加强筹划和指导。三是落实岗位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惩防体系工作规划责任分解,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职责事项、工作规程、考核标准、过错责任等,把内控的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岗位。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二)学习借鉴,探索创新。国税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具有业务板块多、专业性强的特点,各单位要发扬创新精神,重视在实践中探索内控机制建设,既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完成各项规定任务;又要立足自身实际,开拓思路,创新工作,突破难点,不断积累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经验,积极构建具有自身特点和切实有效的内控机制。

  (三)突出重点,统筹安排。部门内控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过程,各单位要把部门内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阶段性要求和工作目标,强化落实措施,使工作有序推进。要结合国税部门实际,突出重点、整体规划、善于将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统筹安排,相互促进。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市局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促进各部门真抓实干,防止任务不落实、推诿塞责等现象发生。对内控机制建设推进不力、遗漏权力事项、规避内控机制实行“体外循环”等行为的部门,要严格追究责任,确保部门权力事项应控尽控,保证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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