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元宵节,又称上元节,是新年的第一个月圆之夜。上元佳节,是中国汉族和部分兄弟民族的传统节日之一,亦是海外华人的传统节日之一。 元宵节起源于汉代,但对其起源形式,存在着不同的说法。第一种说法是,汉武帝采纳方士谬忌的奏请,在甘泉宫中设立“泰一神祀”,从正月十五黄昏开始,通宵达旦地在灯火中祭祀,从此形成了这天夜里张灯结彩的习俗,如宋人朱弁《曲洧旧闻》云:“上元张灯,自唐时沿袭,汉武帝祠太一自昏至明故事。”实际上,汉武帝祀太乙沿袭的是先秦楚人的旧俗,《楚辞·九歌》以“东皇太一”为至尊之神。 第二种说法是,汉末道教的重要支派五斗米道,创天、地、水(或人)“三官”说,魏晋时,道教又以“三官”与时日节候相配,定正月十五为上元,七月十五为中元,十月十五为下元,合称“三元”。三元节由此产生。明人郎瑛《七修类稿》引唐人说法,认为正月十五是“三官下降之日”,而三官各有所好,天官好乐,地官好人,水官好灯,因此在上元节要纵乐点灯,士女结伴夜游。 第三种说法是,上元节是汉明帝时由西域传入的,如宋人高承《事物纪原》云:“西域十二月三十乃汉正月望日,彼地谓之大神变,故汉明令人烧灯表佛。” 这些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一个成熟节日的形成,多是融汇了一些不同种类的文化因子,可以认为,上元节是多种文化和习俗复合而成的,如中国先秦楚文化的遗绪,汉代正月十五燃灯祭太一的仪礼,道教的“三元”说,以及佛教传入中国后,法事庆典的影响等。正是由于这些因素的结合,才形成了上元节。这样,正月十五灯火辉煌的活动,既有祭太一神的旧俗,又有燃灯礼佛的虔诚,成了一个独具风采的传统节日。由于社会变化,传统元宵所承载的这些文化内涵已被日常生活消解,繁复的节俗已简化为“吃元宵”的食俗。 元宵节吃元宵这一习俗,是从宋代长江下游一带开始的。南宋周必大《平国续稿》记云:“元宵煮浮圆子,前辈似未曾赋此。”其制法是以各色果饵和蜜糖为馅,用糯米粉包裹起来搓成球,置水中煮沸而食。圆子与耍狮、舞龙的球一样是月亮的象征物,吃圆子涵有祭月、赏月的意味。周必大《元宵浮圆子》诗云: “今夕如何夕,团圆事事同。汤官循旧味,灶婢诧新功。星灿乌云里,珠浮浊水中。岁时编杂咏,附此说家风。”周必大认为“前辈似未曾赋此”,他才写了这个“时令风尚”的食品。南宋周密在《武林旧事》一书中说:“节食所尚,则乳糖圆子,澄沙团子……十般糖之类。”这里所说的“乳糖圆子”、“澄沙团子”等,是应节而做的,系用江米粉(南方称糯米粉)包裹各种果饵料做馅,搓成球状,然后用开水煮制而成。清人符曾的《上元竹枝词》中也说:“桂花香馅裹胡桃,江米如珠井水淘。见说马家滴粉好,试灯风里卖元宵。” 正月十五吃元宵也与中秋吃月饼一样,涵有家人团圆的意味。又有元旦(今春节)完了义,也作为祭祀祖先之物,以表达对亡灵的哀思和敬意。清同治年间湖南《巴陵县志》云:“‘元夜’作汤圆,即呼食元宵,圆元语同,又有完了义。”由此可见,“汤圆”与“团圆”字音相近,寓有团圆之意,象征全家人团团圆圆,和睦幸福,人们也以此怀念离别的亲人,寄托了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愿望。 中国不同地区,元宵节饮食习俗不尽相同,各有千秋。上海、江苏一些农村,元宵节吃“荠菜圆”。清代李行南《申江竹枝词》咏上海过元宵的情景:“元宵锣鼓镇喧腾,荠菜香中粉饵蒸。祭得灶神同踏月,爆花正接竹枝红。”浙江杭州地区,正月十三日为上灯节,家家户户以糯米粉搓成小团,煮熟后供祖先,称为“上灯圆儿”。十五日以糯米粉搓成大团,其中的馅有切细的核桃、花生、芝麻、枣子、鸡油、豆沙之尖,称为“灯圆”。民国后期,一些菜馆中还用油炸,称为“炸元宵”。以灯圆馈送亲友,名为“灯节盒”。如今,汤圆中午元宵节的礼品,已经蔚然成风。 1913年,袁世凯因“元宵”与“袁消”谐音,于己不吉利,下令改“元宵”名为“汤圆”。后来有人就此事写了一首打油诗:“诗吟圆子溯前朝,蒸化煮时水上漂。洪宪当年传禁令,沿街不许喊元宵。”此后,汤圆之名逐渐流行开来。 原创作者:姚伟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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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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