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年度扶贫工作计划_政府年度扶贫工作安排
(一)总体思路
20xx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继续坚持精准扶贫方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抓住XX市列入太行山片区的大好机遇,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投入,扎实开展整村推进、搬迁扶贫、科技扶贫、“雨露计划”培训和产业化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认真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加大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力度,全面做好我市扶贫开发各项工作。
(二)目标任务
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对4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工程;完成“雨露计划”培训600人,提高贫困农民劳务技能;完成160人独居、散居贫困群众的搬迁扶贫任务,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选择4个村开展到户增收项目,切实增加群众收入;开展产业扶贫贴息贷款工作,带动贫困户就业脱贫;认真开展老区村建设,改善革命老区村发展条件;扎实搞好定点扶贫,深入持久开展社会帮扶。
(三)主要工作
1.全面开展搬迁扶贫
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对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扶贫对象实行迁户并村,充分考虑资源及就业条件,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有序搬迁,把迁户并村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小城镇建设、产业聚集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引导搬迁对象向中小城镇、产业集聚区、新型农村社区集中。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20xx年计划完成搬迁40户160人,同时做好市级搬迁工作。
2.分类实施整村推进
以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为着力点,促进贫困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实现贫困村整体脱贫。20xx年计划实施4个村整村推进任务,按照《河南省财政扶贫整村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重点用于村级道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备建设。
3.搞好雨露计划培训
加大“雨露计划”培训力度,促进贫困农民就业增收以促进扶贫对象稳定就业为重心,以提高贫困农民职业技能素质为目标,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培训就业农民向城镇转移。结合贫困村产业实际和需求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0xx年计划培训600人。
4.稳步推进到户增收项目
选择贫困人口比较集中和具有产业发展基础的村,在改善生产生活基本条件的同时,以村为单位,实施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实现增收目标。20xx年计划开展4个村,实施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延伸阅读:
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了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考核。
第四条考核工作从20xx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国务院扶贫办、中央组织部牵头,会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减贫成效。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贫困县退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二)精准识别。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精准度。
(三)精准帮扶。考核对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的满意度。
(四)扶贫资金。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重点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监管和成效等。
第六条考核工作于每年年底开始实施,次年x月底前完成,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省级总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对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减贫计划,就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二)第三方评估。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采取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
(三)数据汇总。国务院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建档立卡动态监测数据、国家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数据、第三方评估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情况等进行汇总整理
(四)综合评价。国务院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汇总整理的数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总结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报告。考核报告应当反映基本情况、指标分析、存在问题等,作出综合评价,提出处理建议,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党中央、国务院审定。
(五)沟通反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题反馈考核结果,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七条考核中发现下列问题的,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一)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
(二)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
(三)违反贫困县约束规定,发生禁止作为事项的;
(四)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
(五)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
(六)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
第九条参与考核工作的中央部门应当严守考核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情况,主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考核顺利进行。对不负责任、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关办法,加强对本地区各级扶贫开发工作的考核。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务院扶贫办商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x月9日起施行。20xx年x月6日印发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阅读拓展:
市政府扶贫工作简讯
8月18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周泽民在XX县调研扶贫开发工作。省委常委、XX市委书记史文清出席有关活动,省扶贫和移民办主任章康华,XX市委副书记王少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彭光华陪同
XX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自周泽民挂点寻乌以来,他先后7次到寻乌调研,访贫问苦,与群众促膝交谈,面对面地了解群众实际需求,察看扶贫开发重点项目,并认真听取XX县以及省建工集团、江西中烟公司、中江国际信托公司、省广播电视台等省直帮扶单位(企业)的情况汇报。
在相关座谈会上,周泽民指出,经过前一阶段的扶贫开发,寻乌实现了贫困人口下降、农民收入提高、基础设施趋于完善等明显变化,这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和寻乌人民的共同努力。周泽民指出,要充分利用国家部委对口支援、省四个一扶贫机制、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罗霄山片区扶贫开发等良好的外部机遇,充分发挥寻乌人民主体作用,不等不靠,齐心协力,尽快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周泽(建军90周年主题征文:强国梦强军梦_建军90周年征文)民强调,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的扶贫工作经验,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明确目标、路径和措施,正确处理好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关系;要紧盯全省扶贫标准,实施精准扶贫,加快第一类贫困人口的脱贫步伐;要落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扶贫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抓好项目实施、整村推进、移民搬迁、技能培训等工作,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强化作风建设,做到廉洁扶贫,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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