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对师生进行专门的安全防范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并通过对学生的教育带动全社会安全意识的提高,实现安全预防工作的全覆盖。下面是美文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学校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年学校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1】
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安全管理,坚决堵塞漏洞,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教〔2017〕48号)要求和《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继续开展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尧区政办发〔2017〕55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坚决做到“三个绝不能发生”,绝不能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绝不能发生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绝不能发生有重大负面影响的媒体炒作事件。真正找准问题的根子,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校园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1.工作机构
为确保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区教科局成立学校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组。
2.检查范围及分工
本次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的范围包括:区教科局管辖范围内的公、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各类培训班。
按照安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要求,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具体分工如下:
1、各科室负责所包联学校的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2、幼教办负责全区幼儿园的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3、职成办负责民办中小学和培训班的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4、各乡(镇)联校负责本辖区内公、民办教育机构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5、各街道教育办负责本辖区内民办教育机构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排查时间
2017年8月30日至12月31日。
四、排查整治重点
各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以下十七个方面的排查工作:
一是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学校贯彻落实党、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委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五个全覆盖落实情况,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情况;学校领导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学校全员岗位责任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四不两直”方式暗查暗访情况,安全问责情况,打非治违开展情况。
二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情况。检查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治理台账建立情况。是否召开动员会,对发现的隐患是否登记造册,是否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进行了闭环管理。是否对重大隐患整改治理进行挂牌,跟踪督办,彻底整改。
三是应急预案管理与安全演练情况。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修订)了应急预案,是否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战性,是否按规定备案,是否开展了安全演练,教职工是否掌握应急知识,是否能够正确施救。
四是防汛工作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情况,落实习近平就防汛救灾工作提出6点要求情况。是否成立防汛工作领导组,是否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是否编制预案、进行演练、储备物资,加强应急值守,是否对防汛准备工作进行全面严格的检查,排查治理隐患风险。检查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情况,信息上报情况,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五是对学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落实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管理情况,对危险化学品是否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柜储存、双人双锁;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剩、耗、收、验等是否有专人记录、定期清点、账物相符,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源流出而发生事故。
六是对学校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要加大对防火安全的检查力度,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特别是要坚决取缔学生公寓内的违章用电。
七是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生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上下学。幼儿园是否还存在使用违法车辆接送幼儿的现象。市区学校上学、放学时段是否严格统一组织、是否有专人负责,下雨、刮风天等极端天气学校是否有交通方面的应对性措施。
八是对学校各项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电梯、锅炉、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以及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坚决防止楼梯间挤压踩踏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学校监管学生上下楼梯安全,严防踩踏事故发生工作进行检查。各校是否建立了楼梯值班的长效监管措施和监督、脱岗处罚等制度,能否保证学生上下楼梯的每时每刻楼梯部位都有教师值班,都有领导监管,严防楼梯间挤压踩踏事故发生。
九是对学校“三防”建设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努力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校园平安。
十是对学校校舍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校内是否还存在危房,锅炉房、围墙、厕所、大门等建筑是否还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要对学校校舍逐校、逐栋进行拉网式排查鉴定,做到不留死角。对学校在建工程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十一是对各项集体活动的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学生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检查,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对于大型活动,必须遵守报批制度,落实安全工作预案。
十二是对饮用水源和厨房设备、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进行检查,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对食堂管理情况,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食品原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制度的落实情况,严把食品进货关,严禁变质、超期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进入学校食堂,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采取相应的措施,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
十三是对学校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等活动开展情况,安全课程“六到位”的落实情况,学校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季节特点开展的防火、防震、防汛、防食品中毒、防游泳溺水、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情况,安全课的开设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等。
十四是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岗位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等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
十五是对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针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年龄较小,防范意识不强的实际情况,是否开展了针对寄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和不同时段、不同区域的安全演练,是否实行严格的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是否做好防止火灾、防暴恐、防煤气中毒等有关工作。
十六是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协调配合综治、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学校附近是否有社会闲散人员和社会小青年经常在学校周围逗留威胁学生安全,是否已及时上报当地公安部门采取防范措施。是否有小商小贩存在,是否联系相关部门处理。
十七是对特异体质学生的管护工作进行检查。学校是否对特异体质学生进行统一造册登记,是否保存原始体检资料,是否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依据相关法律制定了特异体质学生管护制度,是否制定了应对特异体质学生发病的应急救援办法。
四、工作方法步骤
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要按照各学校全面自查自整,教科局督查的方式进行。各学校要将这次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与秋季开学安全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隐患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工作难点问题。具体工作阶段划分如下:
(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
各学校要制定好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成立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领导组,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单位于9月15日前交回实施方案)
(二)集中排查治理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按照各学校自查自整,教科局督查的方式全面展开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所有学校都必须对校园内外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区教科局将组织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督办。
(三)全面整治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整治阶段中,各学校要将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和风险全面彻底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治工作。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必须实行“五落实”(措施、职责、资金、时限、预案)。教科局要对重点学校、重点隐患的治理过程实施督促指导,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通过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当前,已进入秋季,学校安全工作和防汛形势仍旧严峻。各学校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时刻紧绷学校安全工作这根弦,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责任,坚持“三个必管”原则,对本校新一轮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制定方案针对性要强,隐患排查要全面,台账建立要完善,重大隐患整改要彻底,责任落实要到位,该完善的要完善。
(三)全面排查摸底。各学校要对本校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统一造册。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认真填报《尧都区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附件)。
(四)从严督查,严肃问责。教科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的过程进行认真督查,并及时反馈督查意见,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如发现有工作力度不大、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五)坚持明察暗访。教科局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工作,要将突击检查、暗查、暗访作为常态化检查方式,并做好检查留痕工作,真正在现场发现问题,在现场督促整改,切实起到实效,促进排查治理工作开展。
(六)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检查组及单位要责成专人将单位信息及时报送教科局政教室,学校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各单位每月28日前报送“尧都区教科局隐患风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12月20-25日期间报送学校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检查总结。
【2017年学校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2】
为确保2017年厦门金砖会晤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安〔2017〕7号)部署要求,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0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学校及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学校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学校安全及校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点准穴位,精确发力,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基础,确保厦门金砖会晤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