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还能想起一个傍晚,一个让人颇感奇妙的夏日的傍晚。在那个傍晚,我结识了他,我把他称作“诗人”。
“诗人”二字上之所以要加引号,是因为,他只是我心目中的诗人。据我所知,截至我认识他,他还从来未曾在不公开或公开刊物上发表哪怕是一首诗。这样的情形之下,“诗人”二字加之于他,委实有些勉为其难。不过,我倒是觉得,他足可以担当“诗人”二字的。
那是2002年,我来到市里打工的第一年,为缓解家庭窘迫状况,我决定利用业余时间招收学生,为他们辅导作文。一个傍晚,我蹲在距离单位不远的马路边,举着纸牌招生。相邻的,是一个书摊儿。两大张牛皮纸上,横里竖里齐齐整整地摆放着一些书,打眼看上去,号称世界文学名著的还不少呢。看守书摊的是一个男人,留着板寸,远远地蹲在一边跟人杀棋。他们蹲的不是地方,正好是一家饭店正对着的门口。于是饭店老板出来跟他们急。这个书摊男人也不是好惹的,梗着脖子,红着脸,高门儿大嗓的,一股气地凶,凶得饭店老板束手无策,只好转身走开,悻悻作罢。
很少有人光顾他的书摊。一般人也不容易看出来他就是那个书摊上的老板。他们下棋的地方离他的书摊至少有三米远。那里有灯光,可以亮堂些。
过了一会儿,有一个女孩在他的书摊前站定,猫着腰翻了翻,拿起一本书问我:“这本书咋卖?”
我连忙喊:“喂,卖书的,有人买书啦!”
他远远地瞥了一眼,道:“25块。”
“20行不行?”女孩扭脸看着他,问。
他凶凶地应道:“少一分不卖!”然后埋下头,继续下他的棋。
还有这样的卖书法?好稀罕!我就扬声问:“嗨,伙计,下棋当紧卖书当紧?”
他瞄了我一眼,说:“看你问得怪不怪,当然是下棋当紧啦!”
女孩一转身走开了。他仍然蹲在那儿下他的棋。
一直到跟他杀棋的对手(是个杂货店老板)有了买卖去张罗了,他才懒洋洋地踱过来,一屁股坐地下,嘴里嘟哝着什么,然后掏一根烟给我。我说不会,他便自己取火点上,悠悠地吸起来。一边吸,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跟我聊。我告诉他我在这里招收学作文的学生,他告诉我他的一些大致情形。
世界真奇妙,世界真是小。原来我们还是老乡呢,而且,他弟弟还曾跟我是同事呢。
他的妻子给人家看孩子,每个月挣二百块钱;他的儿子读中学,不是很用功,老师常常找上门来,他很头疼。每个月,他从单位领取二、三百元生活费。家境是如此艰难,因此他出来卖书。其实他根本舍不得卖这些他视作宝贝的书。于是我明白了、理解了,他何以不专心卖书,何以不肯贱价卖书。
我一时忘了自己是做啥的了,跟他侃侃而谈,一见如故。
他脾性耿直,耿直得厉害,因此丢了工作——每月两千余元的工作。他是在某公司负责工程质量检查。但是往往他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思秉公行事,本来不合格的工程,有人要他“抬抬手”。他眼里不揉这砂子。“咱最见不得当官的胡来啦!”他晃着他的寸头,愤愤地说着,“……这样也好,咱省点心吧!”愤激之余,他的话里也不无自嘲和无奈。
他说他最大的喜好是写诗,喝酒,杀棋。他写起诗来往往通宵达旦,不知天黑天亮。他喝起酒来往往攥着酒瓶往嘴里灌,他说这样喝过瘾。他杀起棋来不管早晚,无论肚子饥饱。
我俩聊到兴处,他提议说:“干脆,你也不用招生了,我也不用卖书了,咱都不用在这街头守着了,咱回家去聊吧!”
我纳闷儿:“回家?回哪里?”
“我家啊。”他哈哈哈地大笑起来。
于是他把书归置到几个纸箱子里,再把它们放到一旁一辆三轮车上,然后让我上车坐好,他一蹁腿骑上去,蹬着出发了。
他的家是在一个宿舍大院里。顺窄窄的楼梯走上去,在二楼一个居室,我见到了他的妻子,个头不高,脸色发黄,一见面就絮絮地跟他说白面又不多了,看什么时候他顾上了,带一袋去。他就不耐烦了:“这事明天说就不行?不看有客人来啦?”我听着,倒不好意思起来。连忙说,要不我先回去吧,咱改天聊。他倒是不客气,一把拉住我,说:“别理她,没文化没见识的娘们儿家。”
他取来一颗西瓜,让妻子切开。又取来两瓶啤酒,说:“一人一瓶,没别的菜下酒,咱就拿西瓜凑合啦。”于是,我们一手握着啤酒,一手拿着西瓜,喝着,吃着,聊着。趁空,他给我展示他的诗作。原来,他是在粉连纸上写诗,十六开的本子上,密密麻麻的,改了又涂的,还有誊清的。他说一首诗,他常常要前前后后改上十几次。他已经写了十大几本了,摞起来有一米多高。他说他从来没有投过稿。他说要么不发,要发就得像个样子。谈起眼下的诗坛,他连连摇头,说还是要继承传统。传统的才是经典的。他说他喜欢李白,喜欢泰戈尔,喜欢毛泽东——作为诗人的毛泽东。他是从心底里喜欢他们。他大段大段地逐一朗诵起他们的名篇名作来,并再三说,如今已经很难再有这样出色的诗人了。
后来,我们又聚了几回。有时候我去他家,有时候他来我单位。或者,干脆相约在大街上的某一个地方。我们彼此诉说着对诗歌,对文学的赤诚和期待,彼此温暖着对方,藉以度过那些荒芜的时光。
有一天他来到了我单位。那是一个晚上。同事们已经下班回家,我一个人住在办公室。他来了。我听他谈起了那些他分外看重的唐宋诗人。当他朗诵到李白的“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时,霍地站了起来,做着手势,语气慷慨,两眼炯炯,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他大声朗诵着,沉浸在只有他自己才能感受到的境界中,诗句里的豪气冲天,让他激动不已。我在边上听着,深深地受到了感染。他望着我的眼神,是那么庄重,严肃,虔诚,自得。于是我就知道了,这是一个把诗当做自己的生命,甚至比自己的生命都要重要的人。
没了工作,他的闲暇时间相对多起来。白天,他在街头晃荡,找人下棋。街上不少人因此便成为他的棋友。说起棋来,他眉飞色舞,两眼放光,不再是谈诗时候那种深沉严峻的模样。
除过下棋,他很孤独。他说他经常晚上无法入眠。于是就写诗,或者喝酒,或者思考。他经常在夜里独自去城外的田野里。漫无目的,一直转到夜半更深,甚至到第二天天光放亮。他常常仰望夜空,凝视星斗,与它们做无声的对话和交流。诗情正是这样迸发出来的——不可抑制地迸发出来。逢到这时候,他赶紧摸出随身带的白酒,一边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着,一边在心里做诗。一直到烂熟于心。回家后,就写到粉连纸上。他说他能够看见自己的灵魂在夜空里自由飞翔。他说,那是他最惬意的时候了。
渐渐的,我意识到了他的那种相对而言太过分的自以为是,那种以偏概全,那种极端。他一直认为自己非常正确。他固执己见,一再坚持这样的观点,根本听不进任何否定的话。所以到后来,我们只好无言地对视。无奈地对视。我明白,自己的任何劝说,都已经毫无意义。尽管如此,从他身上,我汲取到了难能可贵的精神滋养。这是一定的。
就是说,他的优点,是真实的;但同时,他的缺陷,也是毫无疑问的。这种情形已经根深蒂固,无从左右。随着日子的推移,我十分明确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很多时候,我静下心来细想,他其实很需要一个援手。换句话说,我很想帮他一把。可又实在无从帮起——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精神上。以至于发展到我想跟他说上一些只有我俩才愿说愿听的话,但又怕敢见他的地步——因为,一见到他,我心里就酸涩得难受,并且,心牵牵扯扯的,很疼。我不知道他所拥有的生活,相对他而言,是不是最好的。我不知道他把生活过成这个样子,究竟是不是他的过错。我不知道他这样苦苦地恋着诗歌,是好事还是坏事。
几年过去了,我们之间已经少有来往。但不定什么时候,眼前就会浮现出这个“诗人”来——他大口喝酒,认真杀棋,专注写诗——他所认为的高尚的诗,尽管除我之外,没有一个读者。在岁月的长河里,他一如既往做着这些,做着真实的自己。
关键词: 这样一个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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