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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与不杀都合理

2020-10-25 19:01阅读数() 加入收藏

  凡是事物的建立和发展都是有一般规律或规则的,规则决定了发展的秩序和方向,所谓规则,往大了说就是法律制度,往小了说就是游戏活动的方案。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论是法律制度还是游戏方案,都是由人所制定,这个人就是游戏的发起者或决策者。所以规则的实施也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因人而异。

  却说刘邦集团在创建伊始,欲提拔韩信为元帅,要文武百官戒斋三日,筑坛举行仪式,表现对此事的足够隆重。韩信的历史履历是低贱的,淮阴饿夫,乞食漂母,受辱胯下。在项羽手下谋职,也不过是个跑龙套的小角色,从一个小业务员直接提拔成总经理,定然难以服众。樊哙就不服,任命仪式前,樊哙高声反对:他一个钻裤裆的货,吹一通牛皮,啥功劳没有,就能当领导?

  驾前妄言,理应斩首。但樊哙不一样,刘邦芒砀山斩蛇起义时,樊哙就开始跟大哥混,又在鸿门宴上救得刘邦性命,劳苦功高,是铁哥们。所以萧何和众将一求情,就免罪了。

  在老板前胡说八道,反对老板的决议,那是犯忌讳的,你得先考虑考虑自己的身份。

  韩信当上了领导,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偏偏就有人不遵守,殷盖迟到了,早晨上班,中午才来,还牛哄哄的振振有词:我家来客了,昨晚喝多了!于是斩首示众,谁讲情也不好使。

  刚实行的规章制度你就敢视之无物,不拿你开刀拿谁开刀?不开除你开除谁?杀一儆百么!

  诸葛亮也会玩这一套。赤壁一战,曹操几乎全军覆没,明知必走华容,明知关羽会放了曹操,诸葛亮还是故意让与曹操有过交往的关羽去埋伏,还假装签什么军令状。关键的时候,刘备亲自出面:昔日吾三人结义时,誓同生死,今云长虽犯法,不忍违却前盟,望权记过,容将功赎罪。关二爷是谁呀?是刘老板的结义兄弟,什么军令状、责任状,对他根本就没有约束力。你诸葛亮是给刘备打工的,想杀关二爷,太胆大包天了吧!

  马谡就不同了,自以为谋略满腹,目中无人,既然签了军令状,那是定斩不饶。其实马谡不过是诸葛亮指挥失误的替罪羊,先主刘备曾说过:马谡言过其实,不可大用。你诸葛亮身为总经理,对下属的为人处事、业务能力能不了解吗?先主的话你不听,赵子龙尚能征战你不用,那么关键重要的职位,你用了刚愎自用的马谡,失败了,你假惺惺地流几滴眼泪,把马谡斩首,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马谡时年三十九岁。马谡的悲剧告诉我们,没有足够的后台,就低下高傲的头,否则就会被推上风口浪尖,一个小小的纰漏就是让你下课的充足理由。

  所以说,放了樊哙、关羽,杀了殷盖、马谡,是既合法又合情,无可挑剔。

  一贯称兄道弟拉拢关系的宋江,更是善于区别对待。祝家庄被攻破,祝彪兵败逃往扈家庄,被扈成捉了,绑起送往梁山。扈成之前已经赶着牛,担着酒去梁山求和了,有了约定。在路上偏偏就遇到了黑旋风李逵,板斧一轮杀了祝彪,吓跑了扈成,到扈家庄杀了满门,把扈家庄给抄了。但李逵是宋江的死士,在江州监狱时为了收买李逵,宋江出手就是十两银子,基本上就相当于现在的一万块钱啊!后来李逵从法场上把宋江背出,那是啥恩情啊!宋江绝不会杀李逵的!

  宋江高声喝道:你这厮违了我军令,应该斩首!看了看左右,没有人为李逵求情,李逵这厮在梁山人缘不好。基本上和老板关系密切的人,和同事关系都一般。宋江只好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且把杀祝龙、祝彪的功劳折过,下次违令,定斩不饶!王英、扈三娘是忍气吞声,不敢言语,宋江想过扈三娘的感受吗?跟老板混就要舍出一切代价,混到足够铁。

  宋江是梁山集团的老板,杀谁留谁,自己可以随意更改法令,别人无权干涉。

  凡是法令制度都是为老板或制定者服务的,有权制定,就有权修改或曲解,执行的尺度也是由特定是人把握,普通人只有听从的份,无权反驳。

  杀与不杀,都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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